行为显明信心
莱尔
“我知道你的行为”—启二2
对一间教会,主耶稣说:“我知道你的劳碌和忍耐。”对另一间教会,主耶稣说:“我知道你的患难,你的贫穷。”对又一间教会,主耶稣说:“我知道你的爱心、信心和勤劳。”然而对所有的教会,主耶稣用了我现在所思想的话:“我知道你的行为。”不是说:“我知道你的告白,你的渴望,你的决心,你的憧憬”,而是说“你的行为”。
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的行为非常重要。行为不能救你的灵魂,不能使你称义。它们也不能除去你的罪。它们不能救你脱离上帝的愤怒。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说,因为它们不能救你,所以它们无关紧要。小心这样的论调,这么想的人是落在了可怕的迷惑中。
我常常想,我情愿为因信称义、不凭律法称义的教义而死。但是我也必须诚恳地说,作为一个总原则,一个人的行为能够显明一个人的信心。如果你称自已是基督徒,你就必须在每日的行事为人中表明出来。请记住,亚伯拉罕和喇合的信心是借着他们的行为显明的(雅二21-25)。如果你我口里说自己认识上帝,但是在行为上否认祂,这样的信仰便是徒然无益的了(多一16)。也请记住主耶稣的话:“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路六44)
(节选自 作者《圣洁》,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