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神的见证人
汤姆.华森
“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罗二15
良心是神的助手或代理人。良心是神性的见证。如果没有圣经告诉我们有一位神,良心或许能。良心是在一个更高的律法管理之下。当一个人行善,过一个严谨和公义的生活,遵守金律,愿意人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人,那时,良心就会称许说:做得好。就像蜜蜂采蜜一样,天性的良心在邪恶的人心里做指责的工作。当人抵挡它的光时,会感觉到良心的虫。圣尼卡说:"看啊!人心里有何等的毒蝎?"良心被得罪时,它的火焰就喷在那人脸上,用羞辱和惧怕充满他。当罪人看见墙壁上良心的字迹,他的脸色将改变。许多人上吊,为了叫他们的良心安静。提伯利修皇帝是一个血腥的人;当他感觉到良心受鞭打;他是如此笼罩着惧怕的阴影,以致告诉元老院他每天都受着死亡的痛苦。除了神性的彰显及他在面临审判之前的思想之外,有什么能放进人的良心使人如此痛苦呢?那些在人的法律之上的人,还是要受到他们自己良心的察验。这是显然地,恶人愈接近死亡愈是可怕。除了他们理解到审判即将临近,还有什么其他原因吗?灵魂由于感知到它永不泯灭的性质,而在这位永不死且永不会停止责罚它的神面前颤抖。
(节选自 作者《系统神学》,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