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行善,顺服权柄
马太.亨利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罗十三3
那些尽责的人应该受到民事长官的嘉许和保护,使他们得到承认和安慰。“行善, 你就不必惧怕掌权的, 掌权的虽然叫人惧怕,只是惩罚那些因着他们自己的罪而得罪掌权者的人;火焰只能烧着那些易燃之物:是的,你们应该得到称赞。”这是掌权的本意,因此我们必须为良心的缘故顺服权柄,它是为了公众利益而立的,一切个人利益都应让位于它。
多么可悲,这良好的本意竟被歪曲,那些佩剑的支持纵容罪,竟叫行善的惧怕。但是尽管如此,当下流人升高(诗12:1,8);为了公众保护的福份和益处,保持政府和秩序,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的责任是宁可顺服对好行为的逼迫,耐心忍耐,而不是靠任何不正常和扰乱秩序的行动企图作出改变。没有比尼禄更败坏政府目的的君王了,然而保罗还是向他申诉,在他之下受到不止一次法律和低级官员的保护。
一个坏的政府总比没有政府要强。
(节选自 作者《罗马书注释》,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