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全的恨罪
汤姆.华森
“我恨一切的假道”—诗119:104
真正恨罪的遍全性有两方面:功能和对象。
1.遍全的恨罪在功能上,就是不会只在判断力上恨罪,而且在意志和感情上。很多人相信罪是污秽的,在判断功能上,他抗拒它;但他觉得这罪有它甜蜜之处,也就暗地里容纳了它。这样看来,他判断罪的坏处,却在感情上拥抱它。真正悔改的人,是在所有功能上恨恶罪,不单是理性,更在意志上。“我所恨恶的,我反去作”(罗七15)。保罗并非完全不犯罪,但他的意志抗拒罪。
2.恨罪的遍全性,是针对所有罪的,恨罪的人,恨一切的罪。亚里士多德说,憎恨是针对所有类别的。恨毒蛇的,恨所有毒蛇。假冒伪善的人恨恶那亏损他名声的罪;真正悔改的人,恨恶一切罪,有所收益的罪、品行上的罪和任何腐败的痕迹。保罗恨恶罪的律(罗七23)。
(节选自 作者《悔改真义》,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