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灵之爱
平克
“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利十九17
如果我对弟兄姐妹的过犯文过饰非,如果我和他们一同按自我的意愿和喜好行走,那么我就不是在“爱”他们。爱要以神的方式来运用,而且绝不能以损害对神的爱作为代价;事实上,只有神在我们的心中拥有恰当的地位时,我们才能运用对弟兄的属灵之爱。真正的属灵之爱不是在于满足他们的欲望,而是在于讨神喜悦并帮助他们;而且只能帮助他们行在神诫命的道路上。
彼此亲昵和纵容不是弟兄之爱;彼此劝勉去努力奔跑摆在前面的路程,用造就的话(并通过我们每日行为的表率而强化)鼓励他们“仰望耶稣”。弟兄间的爱是圣洁的,不是一种属肉体的情感,也不是对我们前行的道路的漠不关心。运用爱需要与神所启示的旨意保持严谨的一致性。我们要“在真理中”相爱。
(节选自 作者《开卷有益》,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