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死,律法的尊荣
麦克谦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
当神在创世时将律法写在亚当的心上时,已经使律法为大、为尊了。当祂把它写在最初的人那圣洁快乐的心里时,就显明它是伟大、圣洁和快乐的律法。当神从西乃山上颁布律法时,也使律法为尊为荣。当祂用自己的声音,以这样令人敬畏的方式宣布出来,又用手指把它写出来时,已足以使它为尊为大。但基督死时,更是在全世界的面前,把光彩、荣耀、威严、伟大都归给了神的律法。神将祂的儿子送进世界,死在律法的咒诅下,从而使律法为尊。祂承担了罪人本应承担的咒诅,被挂在木头上,从而证明神的律法是不可轻慢的。
你们那些没有基督的人,神既然没有饶了祂的爱子,你们有谁能奢望逃脱律法的咒诅呢?如果你们决心要拒绝基督,就一定要承受地狱。
(节选自 作者《忠心的事奉》,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