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神的诫命
平克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约壹二3
每一个重生的生命都接受了一个顺服的灵。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实际上是我们是否信祂的试金石。虽然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完美地遵行祂的诫命,但是,每一个信主的人都会渴望并尽力做到。圣灵通过保罗的口说,“按著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 神的律”(罗七22),祂又说, “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诗119:111)那些降低神的权柄,无视祂的诫命,说律法对基督徒完全无效的教导是出于魔鬼,不论鼓吹这些论调的人是多么鼓舌如簧。基督的拯救使人不再在律法的咒诅下,但却没有让我们不再在律法的诫命之下。祂把人救离神的愤怒,但并不是挪出神的管理之外。“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一条最大的诫命从未被废除过,将来也永远不会。
(节选自 作者《开卷有益》,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