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之光
司布真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一3
如果神兴起一位传道人,或任何其他工人,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祂要寻找一些人,为祂的国度把他们赢取回来。教会里一切的容量能力都是为了这个伟大目的——就是寻找丢失的宝藏。对于福音教义,命令和应许,它们的目的也是如此:这些都是点燃的亮光,为的是寻找迷失的灵魂。全本圣经都是着眼于这个方向。籍着一段经文一个人被找了回来,籍着另外一段经文,另外一个人被找到。每一节经文都有自己的亮光,籍着它去发现它自己那丢失的钱币。没有一丁点圣经微小的蜡烛是不发出救人的光线,照亮在这个或那个主所宝贵的人身上的。肯定的是,主所赐的每一线光明都有满有恩惠的目的,要用在救人的目的上。主,请也使用我,尽管我只是一只暗淡的灯心草蜡烛,用我作为工具寻找某位可怜失丧的罪人。
(节选自 作者《撷花集 - 采自清教徒花园的芬芳》,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