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受苦,也不犯罪
伟宁
“他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来十一25
一些人不犯罪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他们并非缺乏犯罪的心,而是缺乏机会;若受罪的引诱,他们必定犯罪。另一些人则避免犯使他们丢脸的罪,然而他们会顺其自然地拥抱那些令人欢畅、使人获得世俗名利的罪。但是圣徒不愿利用任何机会犯罪。纵使圣徒有机会犯罪或犯某种很合潮流的罪,他终究不愿以犯罪而违背神的旨意。
敬虔的人必定会随从摩西的选择,他宁可吃苦也不愿贪图罪中之乐。虽然生命极其宝贵,但是敬虔的人并不愿为了苟且偷生而犯罪。在希伯来书十一章中,有许多信徒宁可选择死和一切的患难也不愿犯任何的罪。他们不愿意以卑鄙的条件脱离试炼和困苦,反而宁肯死也不愿在罪中偷生。这一切都表明,逃避犯罪而受苦比逃避受苦而犯罪要美得多。
(节选自 作者《罪之邪》,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