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权能与人的责任
巴刻
“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三十三22
圣经教导我们:神是王,祂命定并掌管万事(包括人类的行动)乃是根据祂永恒的旨意。圣经也教导:神是审判者。祂让每个人为自己的选择与追求的过程负全责。在同一本圣经中,甚至有时在同一段经文中,同时教导了我们关于神的权能与人的责任。这神圣的权威向我们保证两者都是真实的。继之而来这两者必须同时持守,而非彼此抵触。人当为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责,并要接受神的掌管;人即使是被神掌管,也要为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起责任。
Evangelism and the Sovereignty of God,22-23
省思:神在掌权,但我也要为自己负责任。
(选自《行在神旨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