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光
莱尔
《约翰福音》8:12--20
参考经文:《约翰一书》1:5--2:2
在这段经文中,我们当留意主耶稣在论到那些跟随祂的人时是怎样说的。祂应许说:“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跟随基督,就是要把自己完完全全地委身于祂,让祂来做我们的唯一的元首和救主,并在每样事上都顺服祂的旨意,不光是在教义上,还要在我们的言行上。“跟从”只是“相信”的另一种说法,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件事。以色列人在整个旷野行程中追随云柱、火柱。云柱、火柱行,他们就行;云柱、火柱停,他们就安营,无需问为什么,只是凭着信心行。同样,人也当这样跟从基督。他一定要“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祂”(启
14:4)。
以这种方式跟从基督的人,“就不在黑暗里走”,就不会像他周围的人那样被撇在无知当中,就不会在疑惑和动摇中摸索,必会看见天国的道路,并知道他正往哪里走。他“要得着生命的光”,要在心里感受到上帝荣面上的光辉照耀他,要在自己的良心和悟性中找到那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熄灭的生命之光。许多人用以自乐的那光,都必要在那死荫的幽谷中熄灭,并且最终还要显出,他们的光完全是一无用处。然而,基督赐给每一个跟从祂的人的那光,却永远不会熄灭。
此时此刻,我们身在何处呢?我们知道吗?有许多人,生在迷雾中,死在迷雾中。我们何去何从呢?我们能给出一个满意的回答吗?有成千上万的人,飘忽不定地离开世界。唯愿我们丝毫都不要在那关涉到自己是否得享永远救恩的问题上失去定见。
默想:主就是引导我们就近上帝的唯一的真理和道路,祂是最好的带领者,是最好的老师(约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