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罪受苦还是为义受苦?
伟宁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约壹3:9
若我们为义的缘故受苦,神必鼓励我们而不让我们灰心;相反,若我们犯罪,祂必使我们忧伤痛悔。比如当我们为神受苦时,神与我们一同受苦;但当我们犯罪时,神因我们而担忧。圣经记载,在我们所遭遇的一切苦难中, 祂也受苦,并怜悯我们 (以赛亚书63:9; 希伯来书4:15)。祂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使徒行传9:4);扫罗逼迫教会就是在逼迫主耶稣基督。反而,神抱怨祂百姓的罪孽为负担,这负担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阿摩司书2:13)。
当我们为神受苦时,祂应许要以谋略、安稳、扶持来救助我们;但当我们犯罪时,神撇弃我们,撤去祂的安慰,隐藏祂的面。即使雅各(译注: 在这里「雅各」代表神的百姓)经历水火般的试验,神也必与他同在(以赛亚书43:1-2)。另一方面,若我们犯罪,我们就离弃了神和祂的道,其结果必定是神离弃我们(历代志下15:2)。同时,为神受苦是蒙神之爱的证据,证明我们是祂所爱的儿女(希伯来书12:6-8);反之,犯罪证明我们不是由神所生(约翰一书5:18-19), 而是承受神震怒的儿女和魔鬼的后嗣。所以,因受苦所得的激励与因犯罪而生的灰心一同宣告,罪在一切的祸患中是最为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