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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

[日期: 3/9/2012 4:31:40 P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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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

救恩

  基督教启示的中心主题是说明人类的境况,以某种方式,已经因着耶稣基督的受死和复活而改变过来。当我们来到探讨救恩的神学时,需要处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何理解『救恩』(salvation)本身。第二个问题是救恩如何成事,尤其是它与耶稣基督的历史有何关系。在基督教历史中,上述问题一直是热烈讨论的问题,在下文,我们将会略述从这个辩论中出现的某些主题。

  我们首先探讨第一个问题:救恩是什么?开始探讨这个问题的其中一种方式,是查考在保罗书信中讨论救恩时所使用的某些形象。

  保罗书信论救恩的形象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运用了丰富的形象,阐述说明基督使信徒得了什么好处。其中一个用词是救思。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这个用语往往被视为是最重要的,凌驾其他一切之上。事实上,这个用语有一连串特别的联想,是需要加以认识的。基本的概念是从危难或囚禁中得到释放,包括从某种形式的致命疾病中得到解脱。例如『医治』(healing)和『释放』(liberation)等概念,可以被视为是保罗这个重要用语的一部分。保罗看救恩是有过去(参罗八24)、现在(参林前一18)和未来(参罗十三11)的向度。那是一个已经开始了的过程,不过还未有达到完成。
  
  第二个重要的形象是收纳(adoption)。在好几处地方中,保罗谈到基督徒是被『收纳』进入神家的(罗八15、23;加四5)。普遍认为,保罗在此是运用了一个在希罗文化中盛行的法律上的做法(不过,有趣的是,在传统的犹太律法中却是不被承认的)。许多保罗的诠释者认为,谈到『信徒』被收纳进上帝的家,就是指到信徒所分享的继承权利是如同耶稣基督一样的,而且因此得到基督所赢取的荣耀(尽管要首先分享祂的受苦)。
  
  在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时期,称义(justification)的形象特别受到许多人的重视。尤其是那些处理基督教与犹太教之间关系的书信(例如加拉太书和罗马书),保罗断言信徒已经『因信称义』(参罗五1-2)。普遍认为,这是涉及信徒在上帝眼中的法律地位的改变,以及他们最终在上帝面前被宣判无罪的保证,尽管他们是有罪的。因此,『称义』的名词(justification)和动词(to justify)就变成表示『进入与上帝的一个正确关系中』或可能是『在上帝眼中成为义人』。
  
  第四个形象是救赎(redemption)。这个用语的主要意思是『确保某人藉着付款而获释』。保罗思想的背景是在古代的世界,这个用词在当时可以是指战俘的获释,或那些被卖为奴者(通常是为了支付家庭的债务)得到自由。保罗的基本观念显然是指,基督的受死确保信徒得以从律法或死亡的奴役中获取自由,好让他们成为上帝的奴仆(林前六20,七23)。
  
  类比的难题:救恩作为赎价
  
  在前文的章节中,我们提过类比的神学性运用如何引起某些有趣的问题。这些类比可以用到什么程度?例如,在思想上帝是『父』中,我们是否在暗示上帝是男性?同样的问题在思考救恩时也会出现,我们将会藉着观察救恩作为一项『赎价』(ransom)的形象,探讨这个问题。
  
  基督受死是一项赎价的形象,对于希腊教父作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例如爱任纽。新约提到,耶稣舍命作罪人的赎价(可十45;提前二6)。那么,这个形象有何含义?『赎价』一词使人联想到三个相关的观念:
  
  1.释放:赎价是让一个被囚的人得到自由的东西。
  2.付款:赎价是支付一笔金钱,让某人得到释放。
  3.赎价支付的对象:赎价往往是支付给俘虏某人者。
  
  无疑,新约宣称我们透过基督的受死和复活,已经从捆绑中得释放。我们已经从罪的辖制和死的恐惧中得到释放(罗八21;来二15)。新约也清楚地把耶稣的受死理解为支付一笔款项,好让我们得到释放(林前六20,七23)。在这两方面,圣经对『救赎』的用法都是相应于这字词的日常用法。然而,第三方面又如何?
  
  新约没有任何地方暗示,耶稣的受死是付给某人的代价(例如魔鬼),换取我们的释放。不过,某些教父作家假定,他们可以把这个类比用到极限,宣称上帝藉着献上耶稣作为我们自由的代价,已经把我们从魔鬼势力中释放出来。   

  俄利根或许是最推测性的早期教父神学家,他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俄利根认为,假如基督的受死是一项赎价,那么它必定是付给某人的。可是给谁呢?它不可能是付给上帝,因为上帝不会拘禁罪人换取赎金。故此,它必定是付给魔鬼的。
  
  大贵格利(Gregory the Great)进一步发展这个观念。魔鬼得到了辖制堕落人类的权力,那是上帝所不得不尊重的。人类摆脱撒但支配和压制的惟一途径,就是藉着使魔鬼逾越了牠的权力范围,从而迫使牠失去权力。那么,这是怎样达成的?贵格利建议,只要有一个无罪的人(却以一个正常罪人的形体)进入世界,那就成了。当魔鬼晓得时,已经太迟了。在魔鬼对这个无罪的人行使权力之际,牠就超出了其权力的限度,因而被迫失去权力。

   
  贵格利提议了一个挂上诱饵的钓钩的形象。他形容基督的人性是那诱饵,而祂的神性就是那钓钩。魔鬼就像是一头大海怪,猛咬诱饵——然后发现,太迟了,那是钓钩。『诱饵是使钓钩可以造成损害。我们的主因而(当前来救赎人类时)让自己成为一个钓钩,对付魔鬼的死亡。』其他作家也用过其他意象来探讨同一观念——设陷阱捕捉魔鬼。基督的受死就像是捕鸟的网罗,或是捕鼠的陷阱。这样解释十字架意思的取向,后来造成了困扰不安。它似乎是说,上帝是有欺诈的过失。
  
  这个主题可能最佳见于阿奎莱亚的鲁非诺(Rufinus of Aquileia)的著作中,尤其是他对<使徒信经>的注解,写作时间约在400年间:
  
  (道成肉身的目的)是使上帝儿子的神性就像是一种钓钩,隐藏在人类肉身的形体之下。……以诱饵吸引这世界的掌权者争逐;圣子献上祂的肉身,成为一个诱饵,神性则隐藏在背后,以便捕捉撒但,抓住钓钩上的牠。……然后,正如上钓的鱼儿不只无法脱钩,反而会离开海水变成美食一样;同理,牠的死亡权势抓住耶稣死亡的身躯,却没有留意到藏在其中的神性钓钩。一旦吞下它,牠就会立即上钓。地狱之门被打破了,而牠就从陷阱中被拖出来,成为他人的美食。
     
  战胜魔鬼的意象,显然甚为迎合民众。中世纪相当盛行『地狱的折磨』的观念。据此,基督在十字架上死后,降到阴间,拆毁它的门,为使被囚的灵魂得自由。这个观念是来自(必须一提,这是毫无根据的)彼得前书三章18至22节,提到基督『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富尔伯特(Fulbert of Chartres)所撰写的圣诗<新耶路撒冷赞美>(“Ye Choirs of New Jerusalem”),在其中两节表达了这个主题,把基督喻为『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启五5)击败撒但古蛇(创三15):
  
  犹大的狮子冲破枷锁,
  
碾碎蛇的头;
  
呼声响遍死亡掌管之地,
  
唤醒被禁锢的死人。
  
吞噬他们牺牲的地狱深渊,
  在祂命令下复元;
  祂所赎出的群众起步,
  耶稣引领前行。
  
  类似的观念见于《耕者皮尔斯》(Piers the Plowman),这是14世纪最重要的英文诗之一。在这首诗中,皮尔斯沉睡了,梦见基督打开地狱之门,把以下的话告诉撒但:
  
  这是我的灵魂,作为这一切罪人的赎价,救赎那些配得上的人。他们是属我的;他们本就从我而出,因此理当属于我。……你用虚谎和罪行,违背一切公义,夺去属于我的,在我自己的属地上;我藉着付出赎价挽回他们,是凭着公正,别无其他技俩。你以奸诈取得的,我以恩典赢回来。……因着一棵树,亚当和全人类都死去,同样因着我的十架之树,也领他们得回生命。
    
  赎罪的理论
  
  在查考过圣经对救恩的某些意象,以及如何解释之后,我们现在可以思考这些主题在基督教神学传统中是如何受到探讨和发展。基督教神学的这领域传统上称为『赎罪论』(theories of the atonement)。『赎罪』(atonement)的英文用词可以溯源至1526年,当时英国作家丁道尔(William Tyndale)面对着把新约翻译成英文的任务。那时在英语中没有字词的意思是『复和』(reconciliation)。因此,丁道尔杜撰了一个字:at-one-merit。这个字很快就有以下的含义:『耶稣基督藉着祂在十字架上的受死为信徒带来的好处』。这个罕见的字在现代英语中甚少使用,特别古色古香。神学家为了避免留下基督教信仰是完全过时的印象,现今谈到这方面时一般是说『基督的工作的教义』(the doctrine of the work of Christ)。在下文,我们会见到在基督教神学中,有三个对十字架的取向是特别重要的。基督徒在这个重要课题上,要对这些取向详尽思考。
   
  十字架作为献祭
  
  新约运用了旧约的意象和预期,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描述成献祭。这个取向特别见于希伯来书,书中把基督的献祭牺牲描述成一个有效和完美的祭,可以完成旧约献祭只能暗示,却不能成就者。特别是,保罗用了一个希腊字hilasterion(『挽回祭』,罗三25),把基督的受死解释成献祭。
  
  这个观念以后在基督教传统中继续发展下去。为了让人与上帝恢复和好,中保就必须献上自己;若没有这献祭,复和就不可能出现。亚他那修认为,基督的献祭在几方面是超越了那些在旧约中所要求的:
  
  基督献上的祭是可靠的,永远有效的,而且本质上经久不衰。根据律法献上的祭是不可靠的,因为它们每天都要被献上,不断需要洁净。相反地,救主的祭是只献上一次,并且完全成就,因而永远可信。
    
  这一点在亚他那修的《节日书函》(Festal Letters)中进一步阐述,那是每年写下来庆祝复活节的。在这些书函中,亚他那修发展了新约的观念,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与羔羊在犹太逾越节期间的献祭(纪念以色列人从埃及得解救),作出了重要的类比:
  
  [基督],如同父上帝般真实,为我们的缘故成为肉身,好让祂可以在我们的位置上把自己献给天父,藉着祂的舍已献上,救赎我们。……他作为羔羊被献上,昔日已经在那羔羊中预表了。然而以后,祂为我们被杀害。『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
    
  希坡的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City of God)中,对献祭有干净俐落和极具影响的定义,从而更清晰地说明了基督献祭的性质:『真正的祭在献上时的每一行动,都是为了让我们与上帝神圣契合而设计的。』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上,奥古斯丁毫无困难地说,基督的死是一次献祭:『藉着祂的死,事实上是惟一而最真实地为我们献上的,祂洁净、废止和除去所有罪过,按照律法,罪恶的权势把我们拘禁,要我们承受刑罚。』在这次献祭中,基督既是祭牲,也是祭司;祂把自己献上为祭:『祂为我们的罪献上。那么祂是从哪里找到祂可以献上的祭牲,纯洁的牺牲品?祂献上了祂自己,也别无其他可供代替。』
  
  这样理解基督的献祭,在中世纪期间变得相当重要,而且塑造了西方对基督受死的理解。鉴于奥古斯丁的重要性,我们可以摘引一段文章,这段文章经常被引述作为他对这问题的思想最简洁的表达:
 
  故此,真正的中保,就是那『取了奴仆的形像』并成为『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的一位,在『上帝的形像』(腓二7、8)中接受献祭,与圣父联合,与祂一起是同一位上帝。然而,在『奴仆的形像』中,祂决定让自己成为祭牲,而不是接受祭物,为的是防止任何人以为这祭牲是可以献给任何受造之物的。这样,祂既是祭司,又因祂献上自己,祂也是祭物。
    
  圣维克托的休格(Hugh of St. Vicor)在12世纪初写道,当他解释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之工的内在逻辑时,发现『献祭』的意象十分有用。基督正是可以成为有效的祭牲,为人类的罪献上,因为祂能够把我们堕落的罪性领到上帝面前:
 
  祂取了我们的本性,当作为我们的本性成为牺牲品,以致整个燔祭的献上,都是来自我们的。祂这样做,所提供的救赎就可以与我们有关连,因为所献上的是取自我们的样式。救赎主藉着祂的肉身与我们相交,我们因着信心而与祂结合,因此在这救赎中,我们是真正的共同受益人。
    
  故此,基督献祭的功效,既是在于祂的人性,也是在于祂的神性。
  
  十字架作为得胜
  
  十字架意义的第二个解释取向,是结合了一系列圣经的经文,集中于上帝战胜仇敌力量这概念。新约宣称,上帝通过耶稣基督的复活,已经使我们得胜。『感谢神,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十五57)早期教会称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凯旋,以及祂战胜罪恶、死亡和撒但的胜利。不过,这场胜利是以什么方式来理解呢?谁被击败了?怎样击败?最初五世纪的基督徒作家深受基督藉着十字架取得胜利的意象所吸引。他们确信,基督已经战胜死亡、罪恶和魔鬼。正如大卫以自己的武器杀死歌利亚一样,基督也以其武器击败罪恶——死亡。藉着一次明显的击败,就战胜了欺压人类的众多隐藏力量。
  
  亚他那修和希坡的奥古斯丁等教父作家,运用了一些重要形象,探讨人类被罪恶俘虏的性质,以及我们藉着基督的受死和复活而得释放的方式。我们是受到死亡的恐惧所奴役。我们是被罪恶所禁锢。我们是陷入魔鬼力量的网罗中。这些作者生花妙笔,描绘了一幅人类困境的图像。人类是受到仇敌的势力所囚禁,难以在毫无帮助之下脱困。他们需要有人打破他们的囚牢,释放他们。我们要有一个不受人间境况所困的人,进入我们的困境中,释放我们。我们需要有人切断束缚我们的捆绑。同一主题一再重述:我们是陷于我们的处境中,而我们得以释放的盼望是来自外在的。
  
  按照这个进路,基督藉着祂的受死和复活,祂已经迎头痛击那把我们一同拘禁的仇敌大军。十字架和复活代表了上帝解放的一场戏剧性行动,上帝把祂的子民从仇敌的拘禁中释放了,正如祂曾经拯救祂的子民以色列离开埃及的奴役一样。2世纪的作家里昂的爱任纽这样说:『上帝的道成了肉身,为了让祂可以消灭死亡,把生命带给我们。因为我们是困于罪中,我们是生于罪中,而我们是活在死亡的辖制之下。』
  
  这种凯旋胜利的讲法,导致基督徒在描绘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胜利为他们所带来的好处时,运用了晚期古典罗马文化的一个形象。基督的胜利被描述成是一群大型的凯旋队伍,足以媲美古罗马者,后者是庆祝罗马英雄伟大军事成就的情景。在古代的形式中,凯旋的队伍与胜利的英雄一同由战神广场(Campus Martius)出发,穿过罗马的大街小巷,最后到达卡庇托利尼山(Capitoline Hill)上的宙斯庙。游行队伍是由将军的兵士带领,往往带同宣扬将军及其成就的口号标语,或展示他所征服的领土地图。其他士兵会领着装满战利品的车前进,这些战利品会纳入罗马的库房。部分游行队伍包括了囚犯,他们通常是战败城市或国家的领袖,身系锁链。
  
  基督徒作家只要稍微行多一步,就把这个意象转化成宣扬基督是战胜的英雄。这个有力的象徵肯定是基于新约的,新约提到得胜的基督是『掳掠了仇敌』(弗四8)。这个主题可以见于早期的某些基督徒艺术作品,它最戏剧性的影响是体现在当时的圣诗上。基督教教会当时最伟大的一篇圣诗作品,就描绘了基督的凯旋列队,庆祝祂击败仇敌。
 
  福蒂纳图斯(Venantius Honorius Clementianus Fortunatus ,约530~约610年)生于意大利北部特雷维索(Treviso)附近的切内达(Ceneda)。他年青时成为基督徒,在拉韦纳(Ravenna)和米兰学习。他以诗文和修辞而享誉,约于599年间成为普瓦捷(Poitiers,在高卢南部)的主教。他的诗歌<王旗前导歌)(Vexilla regis prodeunt)十分著名。根据可靠的传统,在569年,拉德贡达(St. Radegunde)把相信是基督的真正十字架的一大块碎片带到普瓦捷。拉德贡达从皇帝犹斯丁二世(JustinⅡ)那里得到这块碎片。当这些遗物到达普瓦捷时,福蒂纳圆斯是其中一个获选迎接遗物的人。当携带圣物的人来到城外约两哩时,福蒂纳图斯与大群信众和热心者——他们某些人携带着旗帜、十字架和其他圣徽——趋前迎接他们。当他们前进时,唱着福蒂纳图斯为这情景而撰写的圣诗。这首圣诗很快就收入西方教会的受难节期礼拜文,而且直到今天仍然广泛用在西方基督教的圣周中。它的英文译文见于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圣诗作家和中世纪史家尼尔(John Mason Neale,1818~1866年)的《中世纪圣诗集》(Mediaeval Hymns and Sequences,1851年),中译文如下:
 
  王旗引导前行,
  十架闪耀神秘光芒;
  造我们的主成了肉身,
  担负我们刑责,付上我们赎价。
  噢,荣耀之树,至美之树,
  高悬至圣膀臂,
  鲜艳紫袍垂挂,
  救主宝血紫红!
  十架上的双臂,犹如真理的天平,
  承担人类罪债,
  赎价惟祂能付,
  夺取强虏掠物。
  
  顺便提一句,我们要留意基督教圣诗和颂歌作为陈述教义之工具的重要性。基督教教会的圣诗集,往往是它最重要和最难忘的教义陈述。
 
  十字架与饶恕
  
  基督受死之意思的第三个解释取向,是结合了一系列圣经的经文,论到审判和饶恕的概念。上述对基督工作的理解,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至少在它的高度戏剧性特征上。不过,它也有某些严重的弱点。对于11世纪作家坎特伯雷的安瑟伦来说,有两个弱点尤其重要。一方面,它没有解释上帝为何想要救赎我们。另一方面,它在理解耶稣基督如何参与救赎的过程上,没有什么价值。安瑟伦感到,需要多一些解释。
 
  为了满足上述需要,他提出了一个对基督工作的解释取向,集中于创造秩序的公正性。上帝以某种方式创造了世界,呈现出上帝的本性。上帝也创造了人类,为的是他们可以在永恒中与其创造者团契相交。然而,这个目的似乎已经被人类的罪恶所挫败,罪恶成为人神之间的障碍。这样,在受造物中间出现了十分严重的崩溃。它的道德秩序已经受到扰乱。故此,人类需要救赎,好让创造秩序的自然公正性得以恢复。在这意义上,安瑟伦把救赎理解为人类恢复在受造物中的原初状态。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被救赎?安瑟伦强调,上帝救赎我们的方式,必须与受造物的道德秩序一致,反映出上帝的本性。上帝不能以一种方式创造宇宙,流露出上帝的旨意和本性,然后违反它的道德秩序,以完全不同的行事方式救赎人类。上帝救赎我们的方式,必须要与上帝的本性和旨意相符。救赎首先必须是道德性的,而其次是要看来合乎道德。上帝不会在某一刻运用了一个道德标准,然后下一刻就用另一个。因此,上帝是在一个自愿接受的责任下,尊重创造的道德秩序。
  
  安瑟伦确立了这一点之后,就考虑救赎如何成就。主要的难题可以概述如下。上帝若没有首先处理人类的罪恶,就不能修复我们与祂契合的关系。罪恶是宇宙的道德秩序的崩溃。它代表了受造物对它的创造者的背叛,也代表了对上帝的羞辱和冒犯。那么,在神人之间的契合修补之前,这个情况必须得到更正。故此,上帝必须『弄妥』这情况,而所用的方式是既要符合上帝的怜悯,也要符合祂的公义。这样,安瑟伦提出了一个『补偿』(satisfaction)的概念——补偿人类罪过的一笔款项或其他行动。一旦得到补偿,情况就会回复正常。不过,这份补偿必须首先付出。
  
  安瑟伦注意到,难题在于人类没有能力作出这份补偿。它要依靠其他来源。他们要付出——但他们做不到。人类应当为自己的罪作出补偿,却做不到。上帝并没有责任付出这份补偿——不过上帝可以这样做,只要它是恰当的。因此,安瑟伦认为,假如上帝要成为人,那么这个神人就会既有责任(作为人类),也有能力(作为上帝)作出需要的补偿。这样,道成肉身是解决人类困境的一个合理答案。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说明上帝完全反对罪恶,而同时提供了一个途径,罪恶因此可以真正被赦免,而且打开了人神之间契合相交得以更新的道路。
  
  故此,关键是作出补偿而付的代价,必须要相等于人类罪恶的价值。安瑟伦认为,上帝的儿子道成肉身,为了让基督(作为上帝道成肉身)可以既有人类付出补偿的责任,也有上帝付出救赎极大所需的补偿的能力。这个观念忠实地重现于亚历山大夫人(Mrs.Cecil F.Alexander)在她的19世纪著名圣诗<救主受难>(There is a Green Hill Far Away)中。
  
  世间无人像祂完全,
  能付赎罪代价,
  只有耶稣能开天门,
  招呼我们归家。
 
  『补偿』这概念的神学基础,在13世纪由阿奎那进一步发展。阿奎那把『基督的补偿』为人类的罪付出代价的恰当性,建基于三个思考层次上:
  
  当某人付东西给一个被得罪的人,让他所得到的欣喜,比那冒犯所引起的憎恨更大时,就是恰当的补偿了。如今基督因着爱和顺服而受苦,对上帝所献上的,比人类一切罪过所需的补偿更大;首先是由于祂受苦而来的爱是如此伟大;其次是因为祂的舍弃而付补偿之生命的价值极高,那是上帝的生命,也是人的生命;第三是因为他的受难是那么深广,以及祂所承受的悲痛是那么大。
   
  阿奎那在此跟随安瑟伦,认为基督受死的内在价值是建基于他的神性。基督的受死为何如此重要,而且有救赎我们的能力呢?阿奎那认为,因为祂——而且只有祂——是上帝的道成肉身。正如阿奎那所说的,『基督肉身的价值是要被计算的,不只是按照肉身的性质,更是根据这个人是谁,那是上帝的肉身,拥有无限的价值。』在回应一个人的死为何竟然有这样的拯救意义时,阿奎那指出,基督在此事上的重要性,不是在于祂的人性,而是在于祂的神性。
不过,尽管这样强调基督的神性,阿奎那显然小心翼翼地确保,基督人性的重要性不会受到忽略。他的三个考虑的第一和第三点,每一点都可以被视为是藉着强调基督的爱和受苦的重要性,赋予基督的人性在救赎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安瑟伦倾向把基督的人性当成是基督能够公正地承担人类罪债的工具;因此,阿奎那对基督的人性在救恩上的角色,提供了一个较为正面的评价。
  
  不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怎样影响我们呢?我们是以什么方式分享祂受死和复活的好处?安瑟伦感到,这一点无须讨论,故此没有对此事提出指引。然而,后期的作家却感到要加以论述。信徒与基督在这方面的关系,有三个主要的理解方式可以一提。
 
  1.参与(Participation)。信徒藉着信心,参与在耶稣基督里。若用保罗的名言说,他们是『在基督里』。他们抓住祂,分享祂的复活生命。结果,他们分享了基督通过祂在十字架上的顺服,所赢得的一切好处。
  

  2.代表(Representation)。基督是人类立约的代表。藉着信心,我们处于上帝与人类所立的约中间。因着约的关系,基督为我们所赢得的一切,都供我们可用。正如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约一样,上帝也与祂的教会立了类似的约。基督因着祂在十字架上的顺服,代表了上帝的立约子民,作为他们的代表,为他们赢得了好处。个人藉着信心,处于约的中间,因而有份于基督所赢得的一切好处。
  

  3.代替(Substitution)。基督在此是被理解为我们的代替者。我们因着自己的罪恶,应该被钉在十字架上;基督代替我们被钉。上帝容许基督代替我们的位置,亲身承担我们的过犯,好让基督的义,因着在十字架上的顺服而得胜,可以成为我们的义。
  
  (摘自麦格夫《基督教神学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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