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的营 蒙爱的城www.crca.com.cn
首页 → 教义信条 → 神学教义 → 阅读内容
 
背景:

全然的败坏(布鲁斯·史督华)

[日期: 11/9/2016 4:16:42 P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字体: ]

全然的败坏(布鲁斯·史督华)

 

全然的败坏

 

布鲁斯·史督华

 

  “全然的败坏”是个关键的议题。有些人宣称自己确信这点(和最后的一点“圣徒的坚忍”),但其实不然。在讨论这个主题时,他们相信在某些情形下,人的意志(虽然受到堕落的损害)至少能与神的恩典合作;并且,如果一个人要接受永生的恩赐,他一定要这样做。但是,当我们仔细地研究约翰福音时,我深信一项真理,就是人若不“重生”,他就不会、也不能接受基督。有关人之景况的教义,我们必须在两个主题之下来思想:第一、对人之景况的诊断(diagnosis);第二、最伟大的医生和祂所爱的学生(约翰)对人之景况的预后(prognosis)。

 

诊断

 

一、人的属灵知识

 

在约翰福音的序言中(一1-18),我们面对人堕落后的景况(一5):“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这就是属灵的盲目:黑暗不能接受光。耶稣稍后告诉尼哥底母:“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三3)在耶稣医治那“生来瞎眼之人”的神迹中(九章),耶稣藉机指出人悲惨的属灵景况,特别是那些自以为能看得见的人(九39-41)。唯有那些跟随祂的人(能跟随某人,意味着他有能力看见)才不在黑暗中行走(八12)。人是瞎了眼且住在黑暗之中(十二3540)。

 

然而,人不单是属灵的瞎子,他也是属灵的聋子。耶稣再次说,虽然天父已透过耶稣所做的事来为祂作见证,但“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五37-38)。因此,人不只是不能接受父的见证,他也不能接受子的见证(三11),甚至人也不接受耶稣的先锋施洗约翰的见证(参一6-81519-36,五33-36,八27-36)。他们喜欢约翰的光,但却不喜欢约翰所见证的那一位,这也就是说,他们在这件重要的事上没有听见约翰的教导,而这件事正是约翰整个事工的主旨(一6-8)。耶稣曾指出为什么人不明白祂的教训:“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这就是我要说的)(43)。当人听不到祂的话时,祂的话语在人心中便没有地位(八37)。

 

最后,人在属灵的事上是无知的。约翰福音第一章告诉我们这个真理。第五节说,人不“接受”光;第十节说,他们“不认识”这光;第十一节说,他们不“接待”祂,甚至当施洗约翰介绍完耶稣之后(26节),他们仍然不认识祂。当耶稣与那撒玛利亚妇人在井边谈话时,祂强调堕落之人在两件事情上是无知的:(一)人需要神的恩典;(二)祂(基督)是赐恩典的那一位(四10-26)。

 

祂发现这无知不只存在于撒玛利亚妇人身上,同时也在尼哥底母(以色列人的教师)(三10)、犹太众人(4152,十20-24,十二40)、法利赛人(八19)、宣称相信祂的人(八31-324355)、管理犹太会堂的人(九1629-34)、甚至祂的门徒身上(十三6-9)。耶稣说,跟从祂的人将会受到不信者的反对和迫害,这是因他们“未曾认识父,也未曾认识我”(十六1-3)。人在堕落之后的属灵智商(IQ)是零。他对神、对基督和祂的道是盲目的、听不见的,以及无知的(十七25)。

 

二、人的属灵情感

 

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爱好和憎恶来看出他的情感。

 

人生性厌恶神、基督、真光、祂的道,和祂的子民。约翰在第一章记载了这种反感,“他【这道(1节)、这生命(4节)、这光(4-59节)】到自己的地方来【犹太人中】,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一11)。这句话总结了犹太人在约翰福音中对耶稣的态度。他们虽然在肉身上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八3339),而且拥有神的圣言(五39),但是当基督耶稣进入历史并来到他们当中时,他们拒绝了祂;因为人是作恶的,他们不单是对光无动于衷,同时他们也不来就近这光,甚至他们厌恶这光,因这光显露人的恶行(三20);这种拒绝也包括人厌弃真正的生命(五如)。当人被迫面对属灵之事时,他会侮辱神的儿子(八48-49)。当基督在世时,这些人想置耶稣于死地的企图,就显露出人对属灵之事的厌恶(七192532,八59,十31,十一50-53,十二10)。

 

从积极的倾向来看,人很自然地被邪恶所吸引,并且对邪恶不离不弃;人厌恶光而喜爱黑暗(19),黑暗正是人生存、活动、存在的氛围。因“这世界的王”是人的“父”,牠的心意和榜样支配着人的生命。所以牠就是那位说谎的、杀人的(八44,十二31,十四30)。人不是依着神的心意和赞许来行事为人,而是寻求他同伴的称赞,并且他的同伴正是罪与撒但的奴仆(七13,九22,十二4243,十九38)。

 

耶稣也论到,人在三方面的沉溺与受到奴役。首先、人是罪的奴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犯罪就是作罪的奴仆的证据。第二、人沉迷于罪就是受撒但奴役的证据:“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以为自己的父是亚伯拉罕(八39-41),但其实他们的父是“魔鬼”。第三、祂论到人也沉溺于爱自己,他因受到罪和撒但的辖制,就以为在救自己的生命,但他却是正在丧失生命(十二25)。

 

卖主的犹大就是沉溺于爱自己的最好例子(十二4-6)。他“对自己的爱”和他的“物质欲望”就是他的神,这导致他背叛耶稣(十三2);他成为撒但的工具(十三26-27),而且领官兵在耶稣经常祈祷的地方拘捕祂(十八1-35)。我们从犹大卖主的事件中得知,人若服侍自己和只顾自己的利益,他就有一个最可怕的“神”,一个毁灭自己的“神”。

 

三、人的属灵意志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们一定要知道,人自由地作决定——但这决定是建基于他的爱好(罪、自我及撒但)与情感,而这些喜好与情感都是敌对神、基督和祂的道。那么他的决定虽是出于自由,但却只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耶稣论到,人受困于双重的无能。

 

第一、人没有能力到祂那里得生命。祂宣称:“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六44)。祂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六65)到基督那里得永生的能力有两方面:(一)天父在人内心“吸引”人到子那里去;(二)天父“赐予”人到基督那里去的能力;祂也论到,凡到祂面前来的人,都是天父赐给祂的人(六37)。

 

第二、耶稣宣称未重生的人没有能力信靠祂。祂对尼哥底母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三12)。在“生命的粮”的讲道中,祂将“相信祂”与“到祂那里去”连接起来(六64-65)。这个连接指出,“来到基督面前”就是“信靠基督”。在同一篇讲道中,祂宣称只有“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的人才有生命在他们里面(六53-58),这清楚地显示出,人要完全地倚靠基督和祂的工作才能得永生。“这话甚难”(六60)的结果是,“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六66,另参八30-31)在“好牧人与他的羊”的教训中,耶稣指出犹太人的不信是因为他们不是祂的羊,祂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十26-27

 

约翰看到,众人顽固不信的光景(十二37)正应验了以赛亚的两个预言。他在十二章38节中,引述以赛亚书五十三章1节:“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主的膀臂向谁显露呢?”接着他写到:“他们所以不能信”(也就是没有能力信),因以赛亚再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十二39-40;赛六10)耶稣自己也将人无力到祂那里去的这个事实,与人自由地行使意志相提并论:“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五40

 

人在神面前的内在属灵生命,若要“接受”、“相信”、或“来到”基督面前,就需要一个新生命(13,三357)。他昏昧的眼目必须被打开、受启发,他才能认识真理;人那任性的情感必须被掉转,他才可能爱光并恨恶黑暗;人顽强的意志必须藉着神的大能,才能够“相信”、“跟从”基督,以及“来到”基督那里。

 

四、人在神面前的行动

 

约翰福音非常清楚地论到,人在神面前的景况表露在他的行为上。耶稣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三19-20)第十九节的“恶”是指积极的邪恶,是“有害的”、或具“毁灭性的”恶。第二十节的“作恶”是指人的行为“亳无价值”,他们的行为在神前面“一无是处”。我们在上述三点(属灵的知识、情感与意志)看到一个人的内在生命景况,而第一个恶(19节)就可以用来形容这个人的根源;第二个恶则是提到这个根源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落在神的审判之下(三18)。

 

人因为不相信和不顺服,所以人的生命就落在神的审判之下(三1836)。信靠基督的证据就是顺从祂。不相信(根源)就产生不顺从(结果)。耶稣论到,那些听从祂命令之人的动机,正是为要表达他们对耶稣的爱(十四152123)。祂接着又说:“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十四24,参十五23-26)。并且,顺服基督的目的就是为了要荣耀祂和差祂来的父;所以,不顺服基督就是侮辱祂和天父(五23,参39-47节)。因此,人的行为被判定是善或是恶,不单是根据他的源头(人堕落后的内在生命)和那毫无价值的结果,同时也是根据他的动机(恨恶神与祂的儿子),以及他的目的(要侮辱神和祂的儿子)。

 

五、人在神面前的景况

 

若恰当地根据上述的事实,唯一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人在属灵上是死的;然而,我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个事实。约翰福音清楚地坚持这个结论。

 

第一、耶稣论到,在人自己本身并没有生命(六53)。祂所有的教导都提到,人需要“被圣灵重生”、“到祂那里”、“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和“信靠祂”才能得着永生。(例如:约三1-11,五40,六53-58,廿30-31)。耶稣说,唯独祂是生命,也唯有祂能赏赐生命。耶稣要求我们相信:除了祂和得祂的赏赐之外,人无法在神面前有属灵的生命(约十27-28,十一25-26,十四6)。

 

第二、祂论到那未归正的人,他们目前在属灵上是死的。祂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五24)然后,祂提到现在(“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五25)当细察其背景时,我们发现耶稣在这里所提到的是属灵上的死,因为祂稍后会用“在坟墓里”的人来代表身体上的死(五28-29)。

 

在属灵上,所有的人都像拉撒路(耶稣到他的墓前,吩咐人将石头挪开)一样,有死亡的恶臭在他身上,“手脚裹着布,脸上包着手巾”(十一38-44)。唯有当神儿子赐生命的声音说:“拉撒路出来!”(43节)才能将他从墓穴里带出来(44节);同样地,今天也唯有这个声音能对在属灵上死亡的人说话,并唤起他来得着属灵及永远的生命。因为人在属灵上是死的。

 

预后

 

负责诊断的医师也会提供给病人具有权威性的预后。人若在今生继续停留在属灵的死亡中,将在死后面对必然的结局——复活接受审判(五29)。应该注意的是,人虽然没有能力做讨神喜悦的事,但他仍有讨神喜悦的责任;在神面前,人没有任何藉口可以逃避这责任(一5,七28,九41,十37-39,十五22-25)。

 

人的终身劳苦会有三种后果:

 

一、人注定走向永远的灭亡

 

耶稣告诉尼哥底母,只有信靠祂的人将“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所以,一切非信徒将因此在永世里“灭亡”(三16)。祂在圣殿中曾指出(八12-59),那些不相信、不跟随祂的人将会死在他们的罪恶中(八2124),他们将永远地被丢弃(六37,另参八35,十28)。

 

二、人是活在神的震怒之下

 

施洗约翰向众门徒宣告,他们的信心应放在“新郎”身上,父神已将万有交在这位“子”的手里(31-35)。约翰随即对信靠“子”与违抗“子”这两种人的景况作了对比。信祂者得永生,但那违抗祂的人要面对神的愤怒常在他身上(三36)。

 

三、人已经被定了罪

 

耶稣论到,祂的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不信祂的罪已经定了(三17-18);在末日,那些作恶的将复活接受公开的审判。(五28-29

 

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不信者所能期待的未来是可怕的。那些在灵里死亡并穿着寿衣的人正在永远地灭亡,并且他已经落在神的愤怒和审判之下。对这些人而言,死亡将不会带来丰盛的生命,而只会带来最终的审判,或是我们所说的永死。这就是这位最伟大的医生所作出的预后。

 

(选自《从约翰福音看“恩典”的教义》,钟鸿钧、谢京敦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

阅读:4454 次
录入: qinnan
打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