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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

[日期: 11/5/2010 9:05:37 A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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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

 

  解经
  Interpretaton of Scripture
  
  基督徒能明白神的话(诗一一九34)
 
  所有基督徒都有权利与本分,不但从教会传统信仰中有所学习,而且他们自己也能解释圣经。天主教就怀疑这一点,他们以为个人很容易误解圣经。这倒是真的;但如果凡事遵照规矩,忠实遵守,就能帮助信徒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圣经每一卷都是人所写的,虽然要尊敬圣经为神言,但解释圣经亦应由其属人的性格上开始。因此,以灵意解经(寓意解),而忽视著者所表白的意义颇为不当。
  
  圣经每一卷的书写并不是如法典一般,乃是读者大众所能明白的话语。最初所写的圣经是用寓言式的,如但以理书,撒迦利亚书与启示录。主要的动力总是清楚的,虽然细节繁多。所以当我们了解著者所用的词句,以及当时读者的历史背景,和他们文化的传统时,我们就能明白所传达的思想。
  
  属灵的了解——那就是分辨神的现实性,祂对待人的方法,祂现在的旨意,以及人现今与将来跟神的关系——不能从经文中临到我们,除非我们心中的帕子被揭开,我们才能分享圣经著者的心情,来了解神的荣耀(林后三16;林前二14)。我们要祈祷神的灵能使我们心中生出热情,并在经文中得到神的指示(参看诗一一九181926273334125144169;弗一1719;三1619)
  
  在神恩惠的渐进启示中,每卷圣经都有它的地位,这启示始于伊甸,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在五旬节,以及使徒时代的新约中达于高潮。当我们研究圣经时,每卷书的地位必须存记在心。例如,诗篇在每一时代中形成了敬虔之人的心,但是以预表来表示祈祷与赞美,在基督教以前的时代中设定恩典生活的范围。
  
  每卷圣经都是从同一位神的心意中发出来的,所以六十六卷圣经的教训,都是互相补充与前后一致的。如果我们还没有看到这一点,问题不在圣经,乃在我们。经文与经文之间决不自相矛盾,这是千真万确的;反而互相解释,以经解经。此正确的以经解经原则,有时称之为圣经的类比,或信仰的类比。
  
  每卷圣经都表现出有关神,人类,敬虔与不义的不变真理,适用于个人并团体的特殊情形中。解经的最后阶段,就是将这些真理再一次的应用在我们的生活情况中,这是分辨神在圣经中,在此时此刻对我们所说的是什么。这种再度应用神的话之例证,就是约西亚在犹大未能遵行祂的律法,而了解到神的忿怒(王下廿二813),耶稣从创世记二24所发的理论(太十九46),以及保罗引用创十五16与诗三十二12表明因信称义的现实性(罗四18)
  
  不可把意思勉强读进圣经里面去,那就是不存成见地表白一个人或更多人的见解。
  
  仔细地并用祷告的心来遵守这些原则,就是每位基督徒『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的标记(提后二15)
  
  解经的原则,乃是要将圣经中有不明显的地方加以解释明白。因为圣经有许多特出的性质,使解经也有许多不同的方式。圣经的记录非常久远,从主前一千二百年(或许更久),到主后一百年之间完成;文字是用希伯来文,亚拉伯文,及希腊文所写成,又反映出不同的历史文化环境。要了解圣经文典的基本条件,必须要用历史与文法的解释或注释。注释的主要功用,乃是要确切明白作者在经文中所要表达的意义,而且也要使读者真正明白作者的原意。

  注释与讲经略有不同:注释乃是在神学课室中,以历史文法的背景来注解圣经;讲经乃是在讲台上讲解圣经。讲经的目的是要以圣经的经文来适用于今日你我的生活光景中,藉着圣经的教训来解答我们人生中的问题。但是今日讲台上的解经,必须配合对于圣经的注释;就是今天听者对于圣经的教训,必须是圣经原来作者写经时向当日听者所表达的目的。我们研究解经的原则时,无论是历史性或文法上的注解,或今日讲台上对于日常应用的讲解,都是称为『释经学』。
  
  文法与历史的注释
  
  圣经的全部经文,或是部分经节,必须要参照上下文才能明了,不单是上下文,而且还要完全明白圣经的主题。这种注释的方法被称为:
  
  圣经中的文藻:就是言语的结构与成语。
   
  圣经中的文学:除非经文中文学格式,从字面上首先可以看出的话,我们就必须先考察,这段经文是诗词或散文,历史或譬喻,事实或象征。圣经中还有些文体是非常特出的,在其他文学中所找不到的,即预言或启示,这两种文体必须在解释方面用不同规则。
  
  历史的背景:对于圣经中许多作者们与他们时代的历史关系,也是非常重要。近东的历史时期,可以追溯到主前四千年,一直延续至罗马帝国时代。这段漫长历史时期中变幻无常,假使我们可以不同历史时期背景来解释经文,就一定会有极大的错误。如果我们以登山宝训的准则来判断青铜器时代的律例与行动,就会有许多误解。我们可能从耶利米书中得到某些属灵的教训,但我们若忽视了先知工作时期中的革新运动,我们就无法对于耶利米书中的信息有适当的解释。      
    
  地理的情形:气候与地形对于人民的观点与行为有极深的影响。旧约时代各地人民在宗教上有不同观点,与巴勒斯坦的地理有极大的关连。当时巴勒斯坦人民敬拜巴力,是因为当时人民需要靠雨水才有丰收(参申十一1017;何二8;耶十四22)。对于迦南地的人,巴力是他们降雨的神,能使地土肥沃;人们敬拜巴力的仪式,乃是盼望要有雨露下降,产物丰收。对于以色列人,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并不晓得他们祖先的神,是怎样在旷野中供应他们的需要,现在到了迦南地仍是要照样供应他们——现在他们在迦南地,仍是耶和华上帝,不是巴力,降下雨露,赐以丰收。我们提到了圣经的言语中许多在实用上,譬喻与地形上有关的参考,对于这些情形的了解,是明白圣经作者之言语的必要步骤。
  
  人们生活的情况:我们在圣经中所看到的人们生活情况怎样?我们竭力去了解他们的心思意念,并不容易。但我们若盼望对他们有深切的体察,了解他们的言语与行动,动机与期望,友爱与仇恨,就必须尽力以各种方法来解释,如此才能真正明白当时人们的生活情况。
   
  神学上注释: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启示,是今天教会的经典,是神自己特别将祂的话语启示出来;所以单单以文法和历史的方式来解释圣经是不够的。用文法和历史来解经是需要的,但是最主要的乃是以神学的方式来解经。圣经不单是六十六卷的经书集合起来;圣经乃是以六十六卷经书作为『正典』。『正典』有两大部:第一部是希伯来文的经书(即旧约,为犹太人与基督徒所接纳);第二部为希腊文的经书(即新约,为今天教会所接纳)。如此,全部经文(即新旧约),虽然可以用文法历史的注释;但我们也称新旧约为正典,正典乃神的启示和人对启示的回应和记录。因此,文法与历史的注释,可能会看到圣经中各种不同的观点,但神学的注释必须先断定在许多不同的看法之中,仍有统一的主题。

  犹太人的注释:按照传统的犹太人注释,所有旧约希伯来文的经书与先知书都是律法书(Torah)的注解。著名的拉比常订定规例作为圣经注解的原则。希列(Hillel)定了七条;以实玛利定了十三条;以利亚实(Eliezer ben Yose)定了三十二条。这些规例甚至于在中世纪时还被应用。
  
  早期基督徒的注释:新约的作者以旧约经文为统一的,教导我们靠着耶稣基督而因信得救,而且也教导我们怎样来忠心事奉主(参看提后三1517)。圣经的经文怎样能有这统一的主题呢?是因为『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一21),目的都是要为基督作见证。最初的基督徒对于旧约的解释,都是认为新约乃旧约预言的成就。旧约的应许都成就在基督身上,旧约的预言也是论到基督的降临;所有的应许都在基督身上应验。希伯来人书作者特别指出,神当初曾『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今天乃是在基督身上成就了最完美的最后的晓谕(来一12)。保罗指出神藉着亚当,亚伯拉罕,摩西,与基督来恩待世人。圣经中的启示乃是在历史中逐渐彰显出来,这是非常基本的观念,甚至主自己也如此教导我们。这个逐步启示的观念,也就是在历史中神的作为,是一贯的,是不断地显出是审判的主,也是更新的主。
  
  使徒后期:使徒后期的解经法是受到希腊人对灵感理论的影响,这是希腊人隐喻派释经所产生的必然后果。假使诗人荷马所论到希腊神只只是出于灵感,那未有思想的外邦人会接受他的著作,认为荷马史诗乃是以隐喻来表达真理,不然必须是用哲学理性才能得到这些真理。这种隐喻的方法,首先是由亚历山大的犹太人哲学家菲罗所阐扬,后来又由亚历山大的基督徒,如革利免与奥利金来解释圣经。这些作者认为在圣经中有些在知识阶级中不被承认的地方,或是在道德方面不获认可的字句,假使用隐喻法来解释,就变为合理,而且可以承认了。若是用隐喻法,他们认为圣灵藉着先知和使徒所要传达的意思,就能完全明了。但是这种解释经法极为武断,因为各种解经的人是以自己个人的主见作为解经的原则,所以在事实上确是破坏了圣经真正的内容,而且完全忽视了圣经原来的真义,以及启示中历史性的意义。与亚历山大学派相对的是安提阿学派,安提阿学派虽然并没有完全拒绝隐喻法,但他们却是特别注重圣经历史性的事实。在西方,闻名的保罗派解经家,其中有一位很可能是耶柔米,他特别重视经文中文法的意义,此外又有安波罗修(Ambrose)与奥古斯丁,他们却受到隐喻派的影响。但奥古斯丁神学上的亮光,尤其是他特别重视神的大爱为启示的要素,使他有一个正确的释经学上的原则,就是他在利用隐喻法的时候,不会脱出经文的要训。
     
  中世纪:到了中世纪时,解经家特别将教父时代所讨论的圣经经文中字面的意义,与更高的意义分辨出来。中世纪的经院学派,把圣经分作四重意义:1.字面的意义,就是在圣经所记录的事情与言语的表面意义;2.道德的意义,就是从经文中演译出生活与行为的教训;3.比喻的意义,就是从地上的事态,看到属灵的含意;例如,讲到『水』,可以有不同的程度:(1)实际的水;(2)道德方面的纯洁;(3)表明在属天的耶路撒冷中有永生(如启廿二1)。从这些中又可以分类。因此,各种隐喻的意义成为非常神秘的意义,这种方法今天我们称之为表征法。神秘意义的解经法最好的例子是伯纳德(Bernard of Clairvaux)(雅歌详解》。在伯纳德的讲辞中与犹太人的解释一样,都是从经文中看到更高尚的意义,因此而能看到属天的异象,获得神的爱心,得到更高的知识。所谓表征法,若用得适当,就能看到预表的真义,在全部经文中都有这种预表的意义。例如,以色列人在旷野的会幕,以及各种祭祀能预表基督徒各种属灵的敬奉。
  
  新纪元:在十五世纪末与十六世纪时,又有了一种新的发展,使文法历史的注释与神学的注释间的分裂,得以弥补起来。马丁路德至少是在原则上否定两者之间的分裂。他说:『什么是神学呢?乃是以文法来注解经文。』在路德之前早已有人如此提倡。英国的学者古莱(John Colet)于一四九六年从新大陆的康州回来后,在剑桥大学教授保罗书信时,乃是按照经文中明显的意义来解释圣经,完全根据历史的背景来解经,激起一场极大的轰动。后来他所用的释经法也深深地影响了伊拉斯墨(Erasmus)
  
  对于文艺复兴,路德马丁的宗教改革,使『因信基督得以称义』成为圣经注释的中心原则。路德马丁虽然有时仍利用隐喻法,但他称隐喻法为粪土。加尔文乃是文法历史派的系统注释家,他最早的注释书,是以这一派的方法来解释罗马哲学家孙尼加(Seneca)的著作。加尔文完成的全部圣经注解的巨著,今天仍能帮助许多读者。
  
  反对改革宗的解经家也曾助长纯正的注释法。在改教时代时,大家利用启示,作为彼此攻击的武器,有两个人却再重新回到教父们所用的正确解经法。在改革教的学者之中,也有一位荷兰的著述家认为单攻击教皇为敌基督已大大离轨,他所著(新约简解)因为太客观,甚至于被视为理性主义者。
  
  最初的与整全的意义
    
  圣经是教会的经书,圣经的经文,无论是全部,或部分,对于读者都有整体的意义。圣经对于读者有什么意义,乃是从无数从前的读者所得亮光,使今日的读者更明白。这个堆积起来的意义,乃是称『整全的意义』。所谓『最初的意义』乃是以文法和历史的方法,看出作者原来的意义。整全的意义,如果不与最初的意义冲突,使今天的教会,或男女基督徒,能够从经文中得到更大的、更有益的帮助。雅各在雅博渡口与神人摔跤(创三十二2232)是最好的例子。若是我按原来的光景来注释这段圣经就不易解明,但这段经文并没有使历代的基督徒获得许多有益的功课。何西阿当时从这段经文学到了功课(何十二34);在后来的世代,保罗也从雅各的经验中学到一个功课,所以保罗说:『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十二10)。对于许多西方的基督徒而言,卫斯理查理所写的圣诗<摔跤的雅各)供应了许多属灵的经历,也更明晰地帮助注释本段经文,使许多基督徒更明了圣经整全的意义。卫斯理查理的诗说:『靠我己力摔跤失败,有主同在蒙恩得福。』
  
  这个整全的意义可以被我们接纳,因为并没有与最初的意义不同。从这里的解释看出,并不是一个摔跤的、诡诈的雅各得胜了,乃是一个哀告的、瘸腿的,并坚持的雅各,终于获得了神的祝福。
  
  近代的解经趋势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风行的圣经注释法是实存主义的解经,尤其是受到布特曼(Rudolf Bultmann)的影响。布特曼受两个人的影响,一是翟厚税(Wilhelm Dilthey),他认为解经家必须将自己反映出圣经作者的经验,而且要自己去亲自体验这些经验;另一位是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他认为一个真正实存的个人必须在他面对现实的时候,能真正体会自由。
  
  这个看法在布特曼的神学思想中发展出一种称为『先见』(Preunderstanding)的观念。布特曼认为,我们必须对新约有一种先见。对于布特曼,他认为海德格的说法,乃是新约作者们早已说过的。先见就是要看到新约作者所说过实存的思想。
  
  布特曼的学生法其(Emst Fuchs)认为解经的重任乃是要创造一种『语言的事件』(language event),因此在圣经中的实存语言,可以与今天的读者相遇,并激励读者要去作一个决断,叫他们的信心被激发,然后才能得着救恩。
  
  最近又有一种所谓『结构』的解经法;他们完全不重视整全的意义与最初的意义的关切,而且完全忽视经文有历史背景上的重要性,也不重视作者的生活环境,以及经文怎样传袭下来,甚至于也不再理会最初作者的目的;这种结构上的解经者,只关心经文最后的形式及独立的语言学上的现象。
  
  然而忠于圣经的解经家,是所谓『救恩历史』(Salvation history)的释经学,这派的代表人是古门(Oscar Cullmann);另一派忠于圣经的解经法被称为『正典释经学』,这派的代表人为戚尔兹(Brevard SChilds)。救恩史认为圣经主要的目的,乃是显示神全部救赎的工作,在基督里达到了高峰;正典解经法乃是以全部圣经的正典为救恩的宣示。
       
  
  (摘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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