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罪的律”?
蓝嘉德: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罗七21)
一、住在我们里头的罪是一种“律”
在这一节经文中,保罗所提到的“律”,和他在20节、23节所提到的“住在我里头的罪”、“肢体中犯罪的律”是同样的东西。这就是我所说的“内住的罪”。为什么保罗会称它为“律”呢?
保罗用“律”作为比喻。他需要找到一个东西,用来表达罪在我们生命中的那种能力、权势、捆绑与操控。这是罪运作的方式。他用“律”(律法)来作比喻,让人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因为在第七章的前面,他论到神的律法。本来应当是神的律法支配我们的生命,但是在短兵相接的战场上,罪的律常常把我们击倒。这是保罗找得到的、最贴切的比喻,用以揭露罪那可怕的力量。
请你思想一下,为什么要用“律”来比喻罪。律像是一个道德法则,引导并命令我们听从它的要求(当孝敬父母)或远离它所禁止的事物(不可犯罪)。而且,律法会用奖赏来诱导我们去遵行它(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如果我们不遵行,它会用惩罚来警告我们(若犯此条法令,罚500元美金)。
当我们想到律的时候,也会想到一些“自然律”。例如,地心引力就是个律,它使所有的东西都往下掉。律使我们听从它的“命令”。“地心引力”这种律不是某种概念,或某种让人可以用表面行出来的律例;它是一种力量,能够使人“屈服”在它的“旨意”之下。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里面的每一个欲望与倾向都是一种律。饥饿、口渴、性欲、恐惧都强烈地要求我们满足它们的要求,而且极具威力地迫使我们臣服。
内住的罪就是用这种方式在我们里面运作:它威胁利诱,像个恶霸一样威吓着我们,死缠着我们。所以保罗称它为一个“律”,好使我们明白它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威力,并且,它不断地想要胁迫我们就范,使我们更加邪恶。
有人会问:“那么在信徒身上,可以从哪一方面看到基督胜过了罪恶呢?”答案是:基督推翻了它的统治权,削弱了它的能力,甚至摧毁了罪恶之根,以免它结出果子来,这果子就是永远的死亡。然而,有一个惊人的事实,就是罪仍然是罪,它的本质和目的不变,它的威力和胜利仍然紧掐着我们的喉咙。
二、我们发现“罪”就住在我们里面
保罗一生听过了许许多多罪恶的恐怖故事,他见过太多阵亡的人向他挥舞着手指,警告他罪的力量有多大。但在罗马书七章21节中,保罗论述的内容从平静的理论变成了可怕的经验:他发现了这个律的存在。在小组中评论一篇有关原罪的论文是一回事;但发现自己是罪的奴隶,被它的力量与暴虐宰制,又是另一回事。在一堂课中听老师分析爱滋病(AIDS):它怎么传播、对身体造成什么影响、以及它多么厉害是一回事;但听到医生对你说:“很遗憾,你的爱滋病毒呈阳性反应!”又是另一回事。
很少人认识到罪的律。如果有更多人认识它的话,我们会在人的祷告中听到更多对罪的抱怨,看见更多人与罪争战,那么,罪带给世界的苦果就会少一点。当我们发现这个律就在自己身上时,保罗的那句话“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将会响彻我们全身,且入骨三分。
只有基督徒才会发现自己身上罪的律。非基督徒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罪的律就像是一条水势湍急的大河,把这些人淹没了;他们感觉不到这滔滔的急流,因为他们已降服于它,并且随波逐流。相反地,基督徒会力争上游——正面迎敌,并在它可怕的势力下奋力抵抗。
三、当我们处于最佳状态的时候,这个律仍然存在
虽然罪的律非常强大,它却没有完全支配信徒的心。保罗发现,正当他愿意“为善”的时候,罪的律也持续运作;他不是在灵性退后,或者对神的事物漠不关心的时候才犯罪,而是在他最想服事神,在他决心顺服他的拯救者和君王,在基督掌管他的心的时候,罪的律仍在他心中运行。
虽然罪的律在信徒的心中运行,且在信徒最属灵的时候埋伏攻击他,但它并不是控制信徒的独裁者,信徒乃跟随另一位鼓手前进——“我愿意为善”(罗七21),我想讨神喜悦,荣耀祂,服事祂的子民,荣耀祂的名。藉着神的恩典,顺服神的渴望通常会得胜,即便我们内心有狡猾的宿敌在攻击我们。
四、这个律从不休息
既然是恩典掌管信徒的心,信徒就会想行善。我们可以用两种方式说明信徒的这种渴望。第一、通常信徒会有持续讨神喜悦的渴望(也就是“立志为善”,参罗七18);第二、有些时候,信徒会想要尽一些特别的责任,例如内室的祷告(private prayer),或奉献所得的十分之一给神(也就是“愿意为善”,参罗七21)。罪的律对抗这两种渴望。
罪与死的律不只是在信徒想要讨神喜悦的时候拦阻他(参罗七14-25),连信徒想要尽“最大的努力”,履行最简单的属灵义务时(spiritual day指读经、祷告、参与教会生活、传福音等等基督徒应尽的本分),也会攻击他。(“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参罗七21),在他想要祷告的时候,使他昏昏欲睡,或分心;使他在想要奉献的时候吝啬起来,或让他想把那笔钱挪作他用。
有的时候,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就像是《变身博士》(Strange case of Dr.Jekll and Mr.Hyde,英国小说,作者为Robert Lewis Stevenson。男主角杰克博士平时是个大善人,但当他喝下药水,长相改变为另一个人海德先生的时候,他心中的恶就会爆发出来,成为一个大坏蛋)里的主角一样?每一个信徒也都是罪人(每个信徒都是)。“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作的。”(加五17)
到底谁能救我们脱离这苦境呢?
顺服神的第一步,就是要先认识上述四个关于罪的真理,因为那样才能使我有能力与罪争战。在与罪性奋战的时候,我们还要明白一个更重要的真理,就是神白白的恩典,祂因着基督的宝血,称我们为义。“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以及“罪的律”,是决定你是圣洁或罪恶、喜乐或烦恼、活泼或哀伤的两项因素。如果你想要与神同行,并在这世界上荣耀祂,你就必须把这两件事掌握好。
举个例子:有一个王国,内部存在着两股敌对的势力,百姓彼此仇视,极力要击溃对方。如果这国王缺乏智慧,他的王国将会瓦解。在我们心中那罪的律,以及赐生命圣灵的律,是势不两立的仇人(参罗八2)。如果我们没有属灵的智慧来管理自己的灵魂,我们就毁了。
可惜有许多人活在黑暗之中,对自己的内心缺乏认识。他们随时紧盯着自己在华尔街(Wall Street)股市的投资,定时做健康检查,注意自己的饮食,每周运动三到四次,保持身体的健康。有多少人会注意到自己灵魂的景况呢?如果照顾这将死的身体,以及看守会锈坏的财宝是如此地重要(参太六19-21),那么,我们岂不更应该加倍地保守自己那不死的灵魂吗?
虽然认识自己内住的罪是一件丢脸、丧气的事,但如果我们渴望讨主喜悦(参弗五10),避免令圣灵担忧(参弗四30),那就会成为我们的智慧。
(选自《攻克己身》,王之玮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