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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会荣耀之首(赵中辉译)

[日期: 7/22/2010 5:54:05 P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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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会荣耀之首(赵中辉译)

 
基督教会荣耀之首

RBKuiper  赵中辉 



  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是多方面的,很难将之说的完全,兹提数端如下。基督是教会的创立者,也是教会的根基;是救主也是教会的主人;是保守者也是教会的希望;他爱教会;教会是祂所爱的;祂是公义、圣洁的,祂也是教会的义与圣洁;祂是教会的元首;也是教会的王。
  
  一、盟约的元首
  
  在最初的人类历史中,神禁止亚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并且警告他,如果他吃了,那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这里面有一很清楚的含意,假如他顺服神,神就会应许他吃生命树上的果子,他也就会得到永生的报偿。神学家了解这个事实,他们说神与亚当立了工作之约,而这个约并不只是神与亚当一人所立,在此约中,亚当乃是盟约之首,代表着全人类,因此他的初罪就影响到全人类,神就把亚当所犯的孽债归给所有的人。“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五18)
  
  在人犯罪以前,甚至在创立世界以前,满有恩典的神就为人预备了救恩,在永世里订定了恩典之约,在此约中祂另立了一位代表者、盟约的元首来做成选民得赎的一切必要事项。这第二亚当不但为人的罪完成了救赎,祂也履行了头一个亚当应该履行而未能履行的一切事,借着祂完全顺服神的律法,为神所赐给祂的人赚得了永生。神就将祂的义归给了那些人,由于一人的顺从,众人就都成为义了(罗五19)
  
  第二亚当比头一个亚当的荣耀更大。头一个亚当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亚当乃属天(林前十五47),头一个亚当虽然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且甚好,但有犯罪的可能性。而第二亚当虽经过严厉的试探,却没有犯罪。头一个亚当犯了罪,且将罪带给全人类;第二个亚当因顺服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为新人类,即神的教会,确保了永生。头一个亚当被造,成了一个有灵的活人;第二亚当却是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可以说为了这些理由,圣经说救主是末后的亚当,而不是第二亚当。祂完成了头一个亚当所不能做的事,祂成就了完全的义与永生。
  
  二、有机体的元首
  
  圣经屡次告诉我们,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基督的肢体。使徒保罗提醒人有关他们为基督肢体的本份,教会当“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  (弗四15);保罗在对歌罗西教会说他们是基督的肢体之后,就警告他们不可“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着祂筋节得以相助联络,就因神大得长进”(西二19)。这几段经文的要旨就是说为元首的基督与为其肢体的教会间的关系。
  
  主用另一个比喻说到同一个真理,祂说祂自己像一棵“葡萄树”,祂教会的肢体如同“枝子”(约十五5)。这葡萄树与枝子之间的关系,不用说也是有机体的。
  
  基督与其教会机体性的联合是非常奥秘,因此想要描述这种联合的人,必须特别留意。一方面他必须留意这联合的亲密性;另一方面他也必须注意,免得把基督完全当做了教会。
  
  近代的神秘主义与胜利生活的赞助人特伦保(CGTrumbull)曾写过以下的话:“最后我理解到,耶稣基督实际上真在我里面;尤有甚者,他把他自己形成在我整个人里面——我的身体、我的心思、我的灵魂……我的身体是他的,我的心思是他的,我的灵魂是他的,不但属于他,且实际上是他的一部份…耶稣基督将他自己形成了我的生命——这不是一种隐喻的说法,要记得这是真实的事实。就像一棵树做成了一张桌子一样。”  (《得胜的生活》P1314)
  
  这是令人惊异的说法,也是莫大的夸张。这种说法将基督与基督徒之间的区别予以消除,也就是说基督徒的个人性已被抹煞。这样说来,教会中的弟兄姊妹就不用交通了,因为每个人都是基督了。
  
  那么基督与教会间的机体关系又是什么意义呢?亦即教会离开基督就没有生命,因教会所领受的生命,都是从基督来的。教会不但是由基督而来,也是靠祂维系生命,若是离开了基督,那么教会连一分钟也存活不下去。意思也就是说,有神的灵住在基督与教会中,亦即基督分赐给教会的生命且继续所赐的生命,乃是基督自己的生命。
  
  这是教会何等的光荣。
   
  三、治理的元首
  
    圣经清楚地教训,说到基督是教会的头,乃在于祂治理教会。保罗说:“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祂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五23-24)为这个缘故,圣经称基督为教会的王。论到基督与教会,神说:“我已经立我的君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诗二6)保罗把教会描述为神爱子的国度(西一13)
  
    基督如何治理祂的教会呢?
  
    祂借着人为助力来治理教会,其中牧师、长老、执事分别代表基督为先知、君王与祭司。基督特别把教会的治理交给治理的长老,可是祂虽然把权柄交托他们,但却没有将此权柄让与他们,到底治理教会的乃是基督自己,只不过是委托教会的职员来治理罢了。因此那些职员不可擅专,为教会私自立法,他们唯一的使命乃是宣扬、应用基督的律法;而无所加添。
  
    基督借着祂的道和圣灵来治理教会,这并不是说教会中的人不会违反神的话、抗拒神的灵,很可悲的是,这些事却常发生在教会中。可是基督却继续借着神的道与圣灵不可抗拒的恩惠,将人数加给教会。信徒当中虽然有许多弱点,但是祂仍能借着祂的道来约束教会中有生命的肢体。按照他们里面的人,他们是喜欢神的律,并且顺服祂,这也是真的。基督不但是教会的头,祂也是凡事的元首。神“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22)这样祂能保护教会,免受世界的攻击,也正应验祂自己的应许,阴间的门不能胜过教会,甚至使仇敌的愤怒成为教会最后的胜利。若没有基督的许可,撒但也无法兴风作浪,并且祂要看见撒但一切的诡计无法得逞,反而成为教会的荣耀。
  
    圣经描述这位荣耀的教会元首,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使徒约翰在拔摩岛上看见了行走在七个金灯台中间的那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腰间束着金带。祂的头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脚好像在炉中煅炼光明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启一13-16)何等荣耀的元首!作为祂肢体的又是何等荣耀!
  

    ——原载《信仰与生活》19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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