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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约神学(诚之译)

[日期: 1/19/2009 12:22:01 P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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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约神学(诚之译)

  
圣约神学
Covenant Theology

   
译自:Making Kingdom Disciples: A New Framework
by Charles H. Dunahoo
诚之译
 

  当我与一些人讨论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有几位我极为敬重的人鼓励我,不要把归正神学与圣约神学分开,写成不同的章节,因为从他们的角度来说,这两者基本上是同义词。其他人则建议,如果我真的写了这两章,圣约神学应该在归正神学之前。显然,我并没有这样作。归正神学的范围较广;圣约神学是它的一部分,但是不是它的同义词。我相信圣约是把所有部分联结在一起的胶水,并提醒我们,如同我们在第二章所强调的,知识与真理的个人层面。
           
  这两章以及它们在第一部分的框架中的次序,是经过细心的设计,好让它自然而流畅。我没有作这样的选择,不是说我能证明一个人可以是持归正神学而不必要相信圣约神学,或一个人不可能相信圣约神学,却不是归正神学的信仰。不,我是希望归正神学的那一章能装备信徒做到保罗教导提多的:“你应当讲(teach)合乎纯正的道理”(多2:1)。如同我们在前面几章看到的,保罗的话是提多在门徒训练的艺术中,训练男男女女的前题,它不只是要求一个健全教义的思路,而是要让那些以关系为意图的真理,能以一种关系性的方式,传递给那些被训练作门徒的人。因此就有了这章圣约神学。
  
  基督徒需要认识、明白,并且把他们的生活建立在圣经所教导的基本教义系统上,不是把它作为目的,而是深化我们与神、其他人,以及我们周遭世界之关系的一个方法。圣约神学提醒我们,神对待我们与世界的基础是圣约。当我们往下进行时,会检验具体的事项,但重点是神虽然是超乎被造界之上的,但是又与被造界有密切的关系。与泛神论不同的是,他们尝试要把神和祂的被造物完全认同,如同当代东方思想认为的;也与自然神论者不同的是,他们相信有一个神,但是祂与祂的被造物没有日日夜夜的关系,我们相信神是一位与我们有密切关系的神(a personal God)。祂与那些按祂的形象被造的发生关系,也与其馀的被造物发生关系。祂告诉我们祂选择借着圣约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必须在圣约中明白真理,包括教义。它们必须以一种很亲密的方式接触我们的生活,也对我们如何与上帝、与人、以及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发生关系、造成影响;如果它们无法做到这点,我们就还没有正确地理解它们。
  
  在第二章认识论中,我提到虽然神与世界的知识是根据祂客观启示的真理,我们不能纯然客观地认识祂的真理,因为祂要我们以一种亲密的关系来认识祂和祂的真理。事实上,如果我们没有那种亲密关系的知识(personal knowledge),我们就不是真的认识。
  
  在第三章神的国中,我们看到被造界的万物都是属于祂。祂是主权的王。在所有生活的范围祂都宣称祂拥有主权。祂根据圣约的条件,以一种亲密的方式来行使祂的主权,而那些条件是祂拟定与确立的。祂以一种非常亲密与私人的方式与祂的子民发生关系。
  
  在第四章中,我们专注在圣经的世界与生活系统。我们对神的信仰必须在所有生活的领域实行出来。我们将会看到,祂不只决定了以圣约的方式与我们发生关系,祂也是圣约的原始作者。祂建立了这个架构。祂决定其中的条件,也做出与这个圣约有关的应许。祂最常用来指祂自己的头衔是“主”(Lord)──这是一个圣约的头衔。如果基督徒明白圣约的这个概念,我们就会避免一些发生在整个教会历史上的“主权统治的争议”(lordship controversy)。既然所有生活的领域都不在祂的主权统治外,我们应当在所有的领域中以基督的样式(Christianly)学习思考并生活,“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在第五章归正神学中,我们论证到神已经透过祂的话与圣灵向我们启示祂所希望我们认识的,与希望我们做的。从一个圣约的角度来理解神学,不只会帮助我们避免主权统治的争议,也会帮助我们明白律法与福音,或律法与恩典,它们是互相吻合的,而不是互相敌对的。根据加尔文主义者归正的立场,恩典与律法都包括在基督的福音之中。
  
  这个圣约的观点是新教改革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主要不同,即路德宗(德国)与加尔文宗(法国与瑞士)这两个阶段。神颁布律法给祂拣选的子民,以色列,但是不是作为一个与他们进入圣约的方法。祂很清楚地说,在堕落之后,只有在基督工作的基础上,这个圣约才有可能发生。律法在过去只是,现在也只是祂对其子民的旨意的文字表达,包括对群体与个人的旨意。在圣约的背景下来理解律法是至关紧要的!除非我们这样做,我们会很容易犯错,如同许多人所已经犯了的,会相信遵守律法是我们能进入圣约关系的方法,违反律法就会使我们落在圣约之外。
  
  圣约的观念提醒我们,律法隐含了一个先前的关系,不是一个律法主义的系统。主与祂的被造物的关系,特别是与祂的选民的关系,优先于其它,包括律法的颁布;因此,律法从来不是为了要与上帝建立关系,而是提供一个指引,如何维持、滋养,并经历这个关系。作为一个与祂的被造物建立关系的主权的神,特别是拥有祂的形象的人,神描述了我们应该与祂维持的是哪一种的关系。因此,这些要求是在一个恩典的背景下所设立的。在关系这个层面上,我们不应该把上帝的律法理解为在恩典之前的东西。在堕落之前,恩典使人能顺服;但是在堕落之后,恩典是在基督为我们遵行了圣约而彰显的。
  
  我相信加尔文宗对圣约的归正观点,是更前后一致符合圣经的,因为约翰加尔文以及与他相关的宗教改革的第二波,采取了一个对生活更整全的方式,一个包括救赎论,但不只是在救赎论范围,而是关于诸如主权统治,圣约,与律法的议题。正如我在本书一开头所说的,今天阻碍我们塑造门徒之努力的,是未能在基督徒生活中采取一个更整全的方式。例如,罗伯特伍斯诺(Robert Wuthnow)在他的书《教会中的危机》(The Crisis in the Churches)断言,教会未能教导圣经中关于管家地位的观念,直接与未能教导基督在所有生活中的主权统治有关。(注1)
  
  我们会以概括的方式查看圣约的观念,然后我们会查看上帝如何使用圣约来设立祂与人的关系。从那里,我们会看见圣约的观点如何在圣经时代引导神的子民,我们最后会看到我们可以从圣约神学学到什么,帮助我们明白我们与神的关系,祂与我们的关系,以及我们与其他人的关系。这个圣约的观念提醒我们,我们之所以能与上帝发生关系,是因为祂是个与人有亲密关系的上帝(有位格的上帝),但是唯有在祂设立的条件下,因为祂是主权的上帝。我们也以上帝的条件来与其他人发生关系。因此,圣约的概念不是一个上帝与人之间巨细靡遗的、律法主义的条约,而是一个活泼的关系,需要双方爱的承诺。
  
  圣约的概念
  The Concept of Covenant

  
  在他《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的书中,William Hendriksen说,“我们所需要的是重新燃起对恩典之约的教义的兴趣。我们前一代的青少年人一定很清楚什么是‘圣约之子’的意思。”(注2)我们的小孩和青年需要知道关于圣约的事,大人也需要。
  
  当我们装备、教育、训练门徒时,我们不总是给与这个题目一个重要的地位,是我相信神要它所拥有的。未能把它倂入基督徒生活教育的过程,是放弃了一个基础的真理,本来是用来帮助信徒明白关于神的事,以及他们与神的关系,与人的关系,这是其它方法无法明白的。我记得父亲的见证与兴奋,在他生命的晚年,在委身于基督后,他开始研读并教导圣经,开始理解关于圣约神学的事。我记得我们最后的谈话之一,在他去见主面之前,以及他必须放弃教导他的主日学班机后。他告诉我,只有一件事在我死之前要做的,就是把圣约神学教导给我的主日学班级。圣约神学大大地丰富了他的生活与见证。
  
  当我们提到圣约的时候,我们通常以个人的方式来看待它──上帝和我的关系,以及我与上帝的关系。对个人的关注很符合西方的思维;然而,圣约的观念比这个更广。上帝如何与我发生关系,以及我如何与上帝发生关系,都是很重要的议题。但是以圣约的方式来明白上帝如何与我们发生关系,与世界发生关系,会提醒我们除了发生在上帝与我之间的故事之外,还有更多的故事。
  
  虽然威敏思特信仰告白包含了出色的一章:“上帝与人的约”,它倾向于专注在个人与上帝间的关系。虽然社群的团体观点在那个文件中出现于其它地方,如果它在一开始就强调,这个约不只是指上帝与我们的关系,而是包含了一个家庭的角度,会更有帮助。当然那个信条出现在对个人的强烈强调之前,这是在过去几百年存在于我们文化中的。基于这个理由,在写这个信条时,圣约的群体本质并不是议题的重点,不像在今天会成为的。
  
  在大部分的长老教会中,包括我所属的教会,美国长老会(Presbyerian Church in America),当婴儿洗礼这个圣约的记号被施行的时候,牧师会问婴孩的父母几个问题,但最后一个问题是问会众:“作为同一个会众,你们是否愿意参与这个责任,协助父母以基督的方式濡养这个小孩?”圣约的观念包含了家庭,但不只是最近的家庭。洗礼是为个人施行的,但只能是在相信的群体的背景之下。
  
  圣约神学不只是专注于救恩论(soteriolog)或救恩的研究。对宗教改革的加尔文分支来说,圣约是更大的架构其中的一部分。许多系统神学传统的作品,倾向于忽略这一个更大的架构。当然,我们有像巴文克(Herman Bavinck),霍志恒(Geerhardus Vos),与克莱恩(Meredith Kline)这样的人,这些只是少数几位,发展出更广阔的角度。
  
  霍志恒解释过为什么圣约的概念在归正神学会成为这么重要的前题:“圣约的教义乃是出自圣经的……因为归正神学以最深的基础的观念紧抓着圣经,它是以一个立场,要从这个中心点完全地开展出来,并且让每一部分的内容能自行展现出来。”(注3)我相信,圣约必须是门徒造就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在这个过程中,它不应该被忽略或轻忽。
  
  神如何启示祂的圣约
  How God Reveals His Covenant

  
  到这里,我们转向圣约的具体事项。神以圣约的方式与人建立关系,人也以圣约的方式与神建立关系。堕落前与堕落后,神与人、人与神的关系都是以圣约的方式来表达的。霍志恒说到:
  
  如果人在堕落前已经站在与神的圣约关系中,那么,我们可以期待的是,圣约的观念也会主宰救赎的工作。上帝不能放弃祂曾经设立的典章,而是人虽然犯罪与背道,祂仍然将之贯彻,以彰显祂的荣耀……救赎之约就是要证明这个事实,就是即便是救赎的工作,虽然它是从神主权的意志所发出的,仍然是以自由的行动来执行,以一个圣约的方式来表现的。(注4)
  
  当神一开始造人的时候,祂选择借着与人设立圣约的方式,添加在造物主/被造物的关系上,并且塑造了一个非常亲密的关系。神向亚当启示的是我们所知的工作之约(covenant of works)。明白工作之约对我们明白这些关系非常重要,明白恩典之约也一样。
  
  正是在这点上,加尔文宗与归正神学对圣约的理解是独特的。有人曾教导当神创造亚当,并把他安置在乐园时,神把万物的丰盛赐给了他。这隐含了基督后来作为第二个亚当(罗5:12-21)所作的,是要恢复我们,回到原来完美与完全的状态。然而,我们相信圣约应许的基础是,如果亚当顺服上帝,遵守圣约,为亚当和他的后裔所预留的要远超过此。具体而言,神告诉亚当容许他吃伊甸园中所有的树、除了一棵树上的果子这个圣约的条件。这个限制成为圣约的范围,人要不就逾越,要不就忽略。
  
  一个没有条件的圣约是没有意义的。在工作之约中,条件就是顺服上帝的命令。巴文克对顺服所带来的后果做这样的评论:“虽然亚当是以神的形象被造的,这个形象还不在他里面,也不属于他。直到我们为了生活与未来,考虑到人的命运与这个形象的关系时,这个神的形象才会在我们眼前展现其完全的丰富。”(注5)
  
  明白这个圣约的概念也会显示其奥妙与惊异,即神愿意将祂与我们,人类自己,绑在一起,并且在顺服祂的命令的基础上,赐给人类伟大的应许。神对亚当所说的,用我们自己的话说,是“我们会在这个圣约的基础上彼此建立关系。这个圣约的条件是顺服──工作。如果你顺服我,并且和我守这个约,我就会赐给你永生的祝福与完全的福乐。”上帝应许亚当永生,生命全然的意义,作为对顺服的回报。另一方面,上帝告诉亚当,如果他违反这个圣约,他必定会死,无法明白原来所应许的是如何地丰富。
      
  当亚当不顺服时,他变成无法遵守这个神与他建立的圣约。他开始经历到灵性的死亡。但是我们明白,他的不顺服并没有把工作之约废除。如同我们在前面看到的,神的圣约是一个永约;因此,虽然人如今无法遵守这个工作之约,上帝仍然要求对这个圣约完全的顺服,好让人能得救,并有永生。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有罪的人仍然有一个冲动要靠工作(行为)来赚取他的救恩,或拥抱一个靠行为的救恩。顺服仍然是神对祂百姓的计划的一部分。它必须在门徒塑造的过程中被强调。
  
  进入恩典之约
  Enter the Covenant of Grace

  
  威敏思特信仰告白是这样陈述的:
  
  神与人所立的初约乃是行为(工作)之约,以完全的和个人的顺服为条件,神在此约中将生命应许给亚当;并在他里面应许给他的后裔。人既因堕落使自己不可能藉此约得生命,主就愿意立第二约,普通称为恩典之约。他凭此约将生命与救恩藉耶稣基督白白赐给罪人,要他们信耶稣基督而得救;并应许将圣灵赐给一切预定得生命的人,使他们愿意并能相信。(7.2-3)
  
  基督徒在他们基督徒生活的早期就必须明白,如果他们要拥有永生与他的福乐,上帝仍然要求完全的顺服;然而,当亚当犯罪了,他与他的后裔变得无法提供工作之约所要求的完全的顺服。人在灵性上死了。他失去了守约的能力,然而上帝仍然要他为这个圣约负责。在这个时刻,上帝启示了祂的计划,要将亚当从他的罪中拯救出来。在创世记3:15,我们有了上帝的恩典之约的首次揭露,基督,神的儿子会来,并在我们的位子上,为我们的罪付上罪价,而能为我们赚取当我们违背工作之约时,所失去的所有的应许:“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这个敌意在旧约时代会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时候出现,但是恩典之约的每个层面会在基督的降临上完成其应验,圣经称之为新约,而这个新约会写在我们的心版上。
  
  恩典之约提醒我们,这是从创世记开头人的堕落之后,唯一一条得到救恩的道路。救恩不再能靠人的工作。然而,明白这个圣约的观念提醒我们,上帝必定会信守约中的话。因此,他计划了基督的介入,推迟祂的审判,直到最后一个被拣选的人归信基督,然后基督会在这个世代的末了再来。
  
  如同使徒保罗所说的,“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上帝差派祂的儿子,主耶稣,三位一体的第二位,代表我们遵守了这个圣约,在这个基础上将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祂完全遵守了律法。因此,保罗可以对腓利比的禁卒,也对我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我们必须谨慎地遵行这个过程。上帝与所有的人类确立了工作之约。它维持祂的要求;然而,罪人无法遵行这个要求;因此与祂拣选的子民立了第二个约。祂会差派耶稣基督为我们做我们无法为自己做的。基督的降临维持了上帝与人的约的完整性与持续性。特别是祂以完全顺服的生命,也以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来达成,藉此来赢得我们的救赎。我们不是靠我们自己的义行得救,而是靠基督的工作──表现在祂的出生,一生,死亡,与从死里复活。
  
  这个恩典之约如今是我们得救唯一的途径。威敏思特信仰告白说,即使恩典之约也有要求与条件;具体来说,我们要相信并顺服主。但是那听起来不是像工作之约的协议吗?是的,除了我们无法靠自己达到这些条件,耶稣基督已经来临,靠祂的恩典,不仅为我们遵守了工作之约,也使我们愿意且能够相信且顺服祂。基督为我们赚取了因为我们的罪我们自己所无法赚取的。其结果是,靠着祂的恩典,我们可以得到永远的生命。
    
  海恩斯(William Heyns)是这样说的:“以下恩典之约的独特特征可以这样来提及:它是单面的,无法毁弃的,无条件的。”(注6)它的意思是说恩典之约是单方面的,因为它是唯独由基督所立的,基督设立了各种条件,也满足了这些条件。它是不可毁弃的,因为神在创世记17:7说它会是永远的约。它是一个永远不会被毁弃的永恒的约,而且它是无条件的约。海恩斯评论到,“同样,它是被指定为一个无条件的约。”(注7)作为一个恩典之约,不像工作之约,它是无条件而配得救恩的。海恩斯提出一个很好的论点,他说到信心与顺服是恩典之约的条件,虽然也许我们更应该称它们是约的义务。但是即使是义务,我们也必须承认我们是无法单靠我们的力量来满足它们的。但是恩典之约部分的应许是基督愿意使我们满足那些义务。
  
  当我们提到福音是作为神恩典的管道时,我们的意思只是:“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在恩典之约中,我们能说基督赐救恩给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这样就使他们恢复到神在一开始所应许的祝福的状态。
  
  在建议阅读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神在这个约中以不同的途径,在旧约与新约的历史中彰显。在新约中,祂透过耶利米(耶31:31-34)所应许的新的约,要写在我们心版上的约,靠着耶稣基督作我们的代表而被设立了。这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在第六章的想法——当他提到我们是约的子嗣,或应许的子嗣。
  
  关于恩典之约,在神为我们所作的之外,有两件事我们需要看见。首先,祂不只是我们的上帝,也是我们的后裔的上帝。祂的应许是给我们和我们的后裔的,“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9)其次,神对先祖亚伯拉罕清楚启示了祂的应许:“我要使你成为大国。”(创12:2),以及“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创17:4)
  
  恩典之约的应用不只是以我们为中心,而且也及于我们的儿女。它包括那些从“各国、各族、各方、各民”来的人(启14:6)。虽然约的应许是给那些在基督里的选民,他们是来自全世界的人;因此,耶稣的大使命(太28:18-20)是一个全球性的使命。
  
  身为全权之神,上帝设立了约的条件,而且祂发出了警告和应许。首先我们看到与亚当的约,是一个工作之约,人可以藉此得到永生与神的祝福。我们也看到人如何未能遵守这个约,因此经历了神的警告的真实,即紧接着不顺服而来的死亡。然后我们看到基督如何降生,为我们遵行了这个约,并确立祂的恩典之约,向我们保证神最初在工作之约里面所作的应许。基督借着祂自己献祭的救赎,使我们配得到救恩,因此使我们能信靠并顺服祂的吩咐。而我们看到约的应许不是给我们的,而且是给我们的儿女,以及那些从世界各国而来的选民。神的十诫,如同我们所知的,仍然是我们今日的道德指引,当我们遵行祂的吩咐时,帮助我们实现祂的旨意。律法从来不是用来成为我们救恩的途径。
  
  约更进一步的意涵
  some Further Implications of Covenant

  
  在最近一个我主持的婚礼中,我解释到上帝是圣约的上帝,祂自由地与祂的子民建立关系,没有强迫性。我们借着圣约与祂发生关系。然后我解释到神的道说我们是靠着圣约而结婚的(玛2:14,箴2:17)。要了解婚姻之约,我们必须明白上帝与祂的子民之间的圣约。事实上,耶稣用结婚来帮助我们明白圣约的奥秘。我解释到上帝与我们的圣约,是上帝为我们与配偶间圣约关系所设立的模式。
  
  同时,因为圣约的概念,形成了上帝与我们的关系,与我们如何与祂发生关系的场景,此垂直的关系,根据祂的话,也是我们如何与他人及我们周遭世界发生纵横交替的关系。例如,在旧约中,“约”(berith)是用来描述人之间的约定。圣经中的圣约具有更深的宗教意涵,因为它们是用来作为横向地反映上帝与我们之间的垂直关系。而那些圣约的一个正常的部分是请神作见证,乃是带着一个观念即破坏这个约会带来惩罚。
  
  史派曼(Gordon Spykman)是这样解释的:
  
  圣约是圣经中所有宗教的基础与架构。圣约的宗教定义着最根本的架构,支撑着所有的人类关系以及每一个社会的呼求;它围绕着每一个地上的制度——婚姻,学校,劳力,社会服务,科学,艺术,甚至政治。即使我们在亚当里面,也违背了神对我们的呼召,神并没有废弃这个圣约。相反,祂以恩典介入,保存这个约。圣约历史是一个没有终点的故事。它不是包含神给以色列的道路,也包含今天对基督教社群,以及未来的道路。(注8)
  
  因此,旧约呈现了许多在个人或家庭中所立的圣约的例子。例如,亚比米勒不确定亚伯拉罕对他有什么意图,所以他要求一个圣约,要亚伯拉罕不可虚假地对待他或他的子孙(创21:23)。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都立了这个约(27节),这提到过二次(32节)。
  
  在创世记31章,拉班和雅各立了一个约,以消除他们之间的紧张与猜忌。他们用石头的标记来代表他们的约,并且以一起吃喝来作为这个协议的记号。在圣经的时代,一起吃喝通常与立约连在一起。在撒母耳记上18:3,大卫和约拿单立了一个约(另参看23:18)。有国家之间的约,在对等之间的,以及统治国与臣属间的约。动物的献祭被用来作为ratify约的记号。
  
  这几个少数的例子足以表明约在圣经中是很普遍的,伴随着记号与印记;因此很容易把洗礼和主的晚餐之间的记号与印记联系起来。它们具有约的功能。
  
  布斯(Henry Buis)描述一些值得注意的约的特征:
  
  虽然约的关系强调的是法律的特征,要求把忠心当作是一个责任,它是个像婚姻关系一样的协议,需要一个爱的关系,在涉及的两方间有一个持续的交通。事实上,在旧约中用来代表爱的温情的字(chesed)是一个特别与约有关的词,有些学者特定称之为约的爱。在圣经中,上帝经常被描述为一位对那些以信实来回应的人守约(berith)、守慈爱(约中的爱,chesed)的上帝……
  
  圣经中圣约的观念,也与教会中常常可以发现的过度个人主义相抗衡。过基督徒生活不只牵涉到个人内的事,也牵涉到个别基督徒与神的关系,以及与基督徒——与神立同一个圣约的肢体——的关系。圣经的约从来不是与孤立的个人立的,而是总是与一群上帝的子民立的,而个人只是其中一部分。(注9)
  
  圣约的观念在圣经中是如此普遍,以至于S. G. DeGraaf 写了四册的书,书名是《应许与拯救》(Promise and Deliverance),以帮助主日学老师用圣约来教导圣经。圣经的每个故事都告诉我们关于立约的上帝的事,在这个信念下,他描述了教导圣经故事给小孩时的三个目标:
  1. 强调上帝是一个自我启示的上帝。
  2. 表明上帝在中保耶稣基督里,对自我的启示。
  3. 强调圣约是上帝临到祂的百姓唯一的方法。

  因此,当我们阅读圣经时,我们应该要寻求,看上帝关于祂自己启示了什么,祂自己作为中保启示了什么,以及祂如何在祂的圣约中对祂的百姓启示祂自己。
   
  拥有一个圣约的框架来理解耶和华的作为,特别是祂的救赎恩典及其涵义,对门徒塑造过程是很重要的。它把焦点放在以纯正的教义作为我们的信仰与活出基督徒生活的基础,并把它设定在与神的个人关系和与祂的百姓间的关系上。它会使我们避免被律法主义所囚禁,并提醒我们,是靠上帝的恩典,透过信心,我们才得救的。
 
  
  (塑造天国门徒:六、圣约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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