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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原罪(赵中辉)

[日期: 8/21/2012 3:27:02 P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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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原罪(赵中辉)

 

何谓原罪

 

赵中辉

 

    诗515

 

    神在伊甸园中和亚当立约。如果亚当完全遵守神的吩咐,他就得生命。如果他违背,他就要死亡。这死不仅关乎肉身,也是属灵的死。那意思是说灵魂对于善的事,属于神的事都死了,是人全性极深的败坏。

 

    我们又看到这约不但是和亚当一人立的,也是和他的子子孙孙立的。神是以亚当为全人类的代表者立这约,在这约中如何对亚当说的,也照样是对全人类说的。如果他守住了这约,不但他自己,就是全人类也要得永生。不再有什么试验期;不再有什么危险。人类不但有义,就如亚当被造时所有的一样,而且现在也有实际的义,也就没有犯罪的可能性。

 

    但事实上,亚当没有守住这约,他吃了禁果,犯罪得罪了神。结果不但他,连全人类都遭受那可怕的刑罚。这刑罚就是死,不但身死,而且灵魂也要遭受更可怕的死亡,灵魂向善良的事死了,灵魂向神死了。

 

    如此全人类由于堕落而败坏了,而且不能讨神的喜欢。人所犯的罪,不过是人性彻底败坏的表现。果子不好,是因为树已经坏了。

 

    根据要理问答和圣经,这就是始祖堕落,将人类陷入罪恶与愁苦的境遇中。世人陷在苦难的境遇中,那苦难是什么?要理问答回答的很清楚:“世人陷在苦难境遇中的苦难,是不得与神同结团契,反落在神忿怒和咒诅之下,因此应受今生一切的苦难和死亡,以及地狱永久的痛苦。”

 

    “全人类由于堕落而失去与神的交通。”这在创世记中有绘影绘声的记载:“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38

 

    神自由自在与亚当如同与孩子谈话的日子过去了;亚当从前与神同在的喜乐也归于乌有了。现在他躲避神,不久有火焰的剑,把他从与天父有交通来往的园中赶逐出去。圣经清楚说明,全人类由于堕落,已经失去与神所有的交通。

 

    圣经也清楚说明,全人类由于堕落而落在神的忿怒和咒诅之下。论到神之忿怒的教义并不是人人都欢喜接受的,但是在圣经中没有比这教义更为普及的。保罗在罗马人书中就用三章来解释救恩的信息,而且他特别痛苦地去阐述神的忿怒临到一切世人,但那靠神恩而得救的人,则免神的忿怒。

 

    现代人的心理是反对神的忿怒,他们自己造了一个耶稣,来适应他们自己的理想。他们从来没有重生,从未感觉到有罪,他们只传神就是爱,从来不提神的忿怒。但是真正的耶稣是传扬旧约中的神,他乃是“烈火”。耶稣是非常痛恨罪的,他所宣布的神乃是管理天地的,他的怒气发作时,无人可挡。你不能逃避圣经中关于神之忿怒的教训,最令人可怕的,就是在耶稣的教训中,也有关乎神忿怒的教训。

    

    最后,要理问答说,全人类由于堕落“就受今生一切的苦难和死亡,以及地狱永远的痛苦。”这里就清楚保证耶稣所说的是真实的。在圣经中哪里提到有关地狱的描述呢?你或许说是在启示录中,但最低限度在耶稣的话语中,吾人可以找到有关地狱的可怕记载。耶稣说到今生来世都不得赦免的罪,耶稣说到地狱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是耶稣亲口讲的(路1619-31);“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这话是耶稣说的(太189)。你若把耶稣的教训用心温习一遍,你就要惊奇,地狱的思想在他的教训中是何等普及。在他的登山训中说到地狱;在马太廿四章论大审判时,他说到地狱,可以说提到地狱的章节不胜枚举。这就看出地狱的教义,在耶稣的教训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耶稣(论地狱)的教训和现在教会以及国外宣教师们所讲的有何区分呢?人们今日所关心的是世界,他们已经失掉了罪的意识(不知有罪),关于罪的意识既已丧失,当然对于地狱的恐惧也随之丧失了(不知有罪,当然不怕罪的刑罚)。所以他们就把基督教变作今世的宗教,他们就发明了所谓“社会福音”。他们认为基督教就是在地上建设天国,如果有人看基督教是进天国逃避地狱的门径,他们都非常生气,不能忍耐。

 

    人有这种社会福音的思想,并不足为奇。未重生的人当然讨厌地狱的思想;但是令人稀奇的,就是支持这种今世社会福音思想的人,还主张向拿撒勒人耶稣求诉。这是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

 

    事实上耶稣的教训是以天堂地狱为中心的: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19-21)。

 

    “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1245

 

    以上所说的这些话是耶稣的典型教训。耶稣的教训是属乎来世的。如果有人认为耶稣的教训只是属乎今世的,他是丝毫没有得着耶稣教训的要领。那些想要把地狱的恐惧,从未重生者心中除掉的人,他们根本没有明白耶稣到世界上来所言所行的意义。

 

    我们为什么要提到地狱的圣经教训呢?缘故是为要明白圣经论罪的教训。罪的可怕刑罚就表明罪在神的眼中是何等可憎。

 

    人犯罪是由亚当初次犯罪所种下的结果,所以人有了死,那是罪的刑罚,不但身死,灵魂也要死,这灵死包括着人整个天性的败坏,完全不能讨神的喜悦,于是人由败坏的心中犯了种种个人的罪行,人面临地狱的永远刑罚。这是全部圣经所描绘的一幅图画,按照圣经所说,人是堕落的族类,失丧在罪中。罪不仅是“倒霉”,“失运”,乃是惹动神的震怒。在公义之神面前,无一不洁之物可以存立。人是不洁的,违反神的圣律,应受神公义的刑罚。

 

    我们以上所说的这一切,在现代人眼中是视为无物的。他们根本不承认人是失丧在罪中。今天的人类对自己的看法是再好没有的了,把自己看的太高。今天的人是自信的,与圣经对人的估价完全相反。

 

    圣经论到人类述说了基本的真理——人类失丧在罪中。

 

    圣经告诉我们,人生来就是罪人,有一个败坏的天性,我们本身所犯的一切罪恶,都是从这败坏的天性而来的。这就是原罪的教义。就是为了反对这原罪的教义,有人起来攻击:为要更明了圣经的教义,兹略述对原罪的攻击。

    

    主后四世纪末,五世纪初,在英国出了一个修士,他的名字叫伯拉纠(Pelagius),在神学中所说的伯拉纠派就是从这人的名字来的。今天虽然有千千万万的人赞成他的教训,但究竟还不知道伯拉纠为何许人也。

 

    世上有许多人,由于自己败坏的思想,不知不觉中败坏了无数的人,伯拉纠就是这样的一位英国绅士。反对伯拉纠的,就是教会历史中最负盛名的教父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与伯拉纠之间的抗争,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中最有名的,而且这争端的焦点,对于基督教会是非常重要的。(伯拉纠反对圣经中的原罪,奥古斯丁本圣经真理拥护原罪的教义。)

 

    伯拉纠说,人生下来并不是就有一个败坏的天性,人生下来就实际上有和亚当相同的生命而开始生活,完全能选择善恶。他说,如果人不能选择善恶,他当然不能为他的行动负责任。如果是没有办法迫不得已的,他就不能为任何事负责任。于是伯拉纠说,如果人生下来就有败坏的天性,那天性的败坏也不是罪。罪是个人的行动;只有当人在有能力去选择善恶的情形中,才显出罪来,事实上,只有人择恶弃善的时侯才算罪。明显可见,伯拉纠的教义至少包括两件事(1)对何为罪另有见解;(2)否认亚当之罪影响其后裔。

 

    我们先看第一项,伯拉纠解释何为罪。伯拉纠说罪是仅属于罪恶的行动,换句话说,犯出罪来才算罪,人有天性上的败坏是不得已的;人不能因此而受责罚。

 

    当我们一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伯拉纠的荒谬绝伦。假如有一个人犯了杀人的罪,告诉他不应该作这种败坏的事。如果按照伯拉纠的教训,这人就要说:这不能怪责我,在我的个人行动背后有这天性的败坏啊!他说我们责备他是错了。他说:“你为犯杀人罪,来责备我吗?你不应当责备我。我犯这杀人罪,似乎是败坏的行为;但你要知道,我是个坏人,我不能不作坏事。这既然是不得已的事,那我作了就不要有人来责备我。我不过是按照我的本性行动。如果好人作坏事,那你可以去责备他,因为他是好人;但是一个坏人作坏事,那是天经地义的;他不过就是顺着他的本性而行,所以不应该责备他。”

 

    或许你要说这种结论是滑天下之大稽。是的,这是极其荒谬的;但是这种思想结论把握着今日大多数人的心理。成千累万的人否认道德责任的观念。他们否认杀人,偷盗,奸淫应受刑罚。为什么他们这样呢?他们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既不接受伯拉纠的罪观,也不接受圣经中论罪的观念,他们根本反对有罪这件事。

 

    他们这些人第一连伯拉纠的主张都不接受,那就是说坏行动是由于坏的意志选择,说人完全有选择善恶的能力。但事实是完全与伯拉纠的观念相反的。凡初步学习犯罪学的人都能看出在败坏行动之前,就有犯罪的败坏天性,这种败坏的天性是罪犯生来就有的。

 

    这些人也反对圣经的教义。他们反对败坏行动是由败坏天性而发生的,败坏天性的本身是应受责罚的教义。

 

    如果罪犯由败坏天性而发出的败坏行动不受道德的制裁,如果败坏天性的本身不是罪犯应受责罚的根据,如果具有善性的人不作出坏事,那么就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受责备的,这诚然是现代犯罪学最深奥的反道德说了,这就没有道德责任这件事了,罪犯就是一种疾病了。

 

    脱出此教义的深渊的唯一方法,就是回到圣经的教义里去,人一定要为其不得已的事而受神的责罚,他所以受责罚就是为了他生来具有的罪恶天性。圣经清楚说明,第一,罪恶的行动是由犯罪人败坏的天性而来的,第二,那天性败坏的本身就是罪。所以人需要神的救赎。

 

    现在我们看伯拉纠派第二项论罪的观念,就是论罪的影响。如果伯拉纠派对何为罪的问题,持有一种肤浅的见解,那么论到人类的罪也持有一种肤浅的见解。伯拉纠派否认亚当的罪影响他的后裔。伯派主张,每个人都实际上像亚当那样开始他的生活,有拣选善恶的完全能力。这就是拒绝原罪的整个教义;这是拒绝全人类是从亚当那里带着败坏的天性,以致必犯本罪而一代一代传入世界的整个教义。

 

    伯拉纠派的这种见解是要遭到反对的。假如人类从亚当那里一代一代传下来而没有败坏的天性,并有拣选善而不拣选恶的完全能力,为何所有的人都毫无例外地拣选恶?为何世人都成为罪人?如果人是否为义或罪人这问题乃在乎个人的拣选,如果人有选择这个或选择那个的能力,那么所有的人都选择同一道路,这岂不是人奇怪吗?

 

    人类的犯罪是普遍的;关于以上所提出的异议,伯拉纠有否回答吾人不得而知。他对人类普遍犯罪是否加以拒绝,吾人也不十分明了,如果他拒绝,那他就是清清楚楚反对全部圣经。但无论如何,伯派唯一能解释罪恶普遍掌权的现象,是因亚当给人类立了一个坏的榜样;基督给人类立了一个好的榜样。人有完全照着亚当的榜样行,或照着基督的榜样行的能力。这就是个人意志选择的问题。

 

    按照伯拉纠派的见解,罪和救恩的本质都被减缩到如此限度。

 

    这种见解完全与圣经相反。圣经从始至终清楚说明个人的本罪从罪恶的天性而来,人之初性本恶。大卫在悔改之后写着说,“看哪,我在母亲怀胎的时侯就有了罪。”(诗篇515)。在此悔改罪人的呼求中,这就归纳了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有关罪的教义。圣经的救恩观就是以此圣经的罪观为依据的。圣经是说基督所作的是为我们立下好榜样,叫我们不必改变心肠,而能完全遵守这榜样吗?凡这样思想的人,他还没有明白圣经中伟大的真理。耶稣基督说:“你们必须重生”。(约37)相信耶稣讲此真理的人,必须脱离伯拉纠派各方面的宣传。朋友,不拘伯拉纠派和他们现代党羽有多少,我们若不从上面来的能力得到重生,我们是根本没有盼望的。我们若不是借着神的灵,叫我们从死里复活,我们就不能有择善弃恶的盼望与能力。圣经对那心眼蒙蔽的人仍是一部封闭的书卷。原罪的伟大圣经教义乃是圣经教训的根基。

 

    这教义就是说全人类,自从堕落以来,已经全部败坏,根本不能讨神的喜欢。我想在这里我们应当仔细沉思一下。

 

    “人类全部败坏”(total depravity)的教义,本是所谓加尔文主义五特点中之一。但并不只是五特点中之一,它也是圣经所特別强调的一点。明了此点是非常重要的。

 

    “全部败坏”的教义并不是说所有的人无时无刻不在犯罪作恶,尽其所能败坏到极点。相反地,按照圣经的教训,神的灵借着他的普通恩典控制未重生得救的人,不致完全犯大罪。那么到底“全部败坏”是什么意思呢?

 

    第一、全部败坏的意思是堕落之人的败坏影响人性情的各部分。他的各部本能仍然存在,那是不错的。他仍然是人,既然是人,他就应当负责任。但是他的一切机能(本能),天性的各部分受到堕落败坏天性的污染。罪不单只在肉体里,不单只在人的情感中,或仅在意志中。罪住在人的全部机能中,全部都受到罪的影响。人的整个生命(并不仅是在某一部分中有罪)败坏了。

 

    第二、全部败坏的圣经教义的意思是堕落与未重生之人不能真正讨神的喜欢。他们所作的许多事情都令我们很愉快,这当然是以我们不完全的标准来看,但不能讨神的喜悦,经不起神的审判。有些他们的行动,或许比较来说是好的,但并不是真正的美好。他们一切的好行为都深受堕落人类天性的败坏。

 

    这似乎是难以令人接受的教义,但这乃是圣经中的明训。此外,有许多真实圣徒都铭感于心地承认此教义。试问教会历史中那些真正过圣洁生活的人,他们就要告诉你,当他们回顾未信主以前的生活,就是他们认为的善行,在神眼中看,也都如同破烂污秽的衣服。人若不被神圣灵奇妙作为的重生,一时一刻都不能过讨神喜欢的生活。

 

    人类全部败坏的教义还有另一方面的解释。那就是说人绝对不能从堕落的情形中自拔。按照圣经来说,堕落的人绝对不能自己改变自己,借此从死里复活。人唯独信主耶稣才能有这大改变,那是借着个人信心的接触,他才与主耶稣联合。但这信心是神的圣灵在他里面所作成的。死在过犯与罪恶中的人,绝对不会有得救的信心,正如一个已经死了躺在坟墓中的人,不能令自己复起一样。当一个人重生的时侯,圣灵在他里面作成了信心(圣灵赐给他信心),在他本人那方面对重生毫无贡献。在他已经得了重生之后,在天天与罪交战上,他的确要与神的灵合作。在他被神苏醒之后,他要借着发出善行来表明他是活着的,但在尚未苏醒以前,他不能行出真正的善来。神圣灵的作为是不可抵抗的,是有主权的作为。

 

    这是非常重要的圣经基本真理,然而有许多相信圣经的人还否认此教义,说来真是令人稀奇。可是,事实上,半伯拉纠派(Semi-Pelagianism)(就是说得救有人的一部分功劳),已在教会历史中,以不同的方式出现。

 

    我们已经说过纯伯拉纠主义是什么。按照百分之百的伯拉纠主义,人为着信福音而得救不需要改变性情。实在说来,福音对于得救不一定是必须的;福音不过是劝勉,叫人作何为正当的事,按着他自己的自由意志,他完全能行何为正当的事。

 

    半伯拉纠主义的见解,是一种在纯伯拉纠主义与奥古斯丁主义(即圣经中所清楚教导的)之间的妥协。根据半伯拉纠主义的见解,人的天性受堕落的影响,但每人从亚当所得来的这影响的本身不算罪,若没有神恩典的干涉,这种影响就不可避免地引至犯罪的地步。

 

    这种见解还是有大部分的伯拉纠主义的素质在内。有些人主张,虽然堕落的人绝对不能救自己,但他能拣选他是要抗拒或是接受神所提供的救恩。这样,人的确在得救的工作上履行他的本分,虽然这部分在得救上是属乎消极方面的。

 

    圣经反对这种妥协,圣经清楚教导堕落之人的全部败坏和神恩典的十足够用。根据圣经,人不仅是在过犯罪恶中病了,他并不是仅仅在一种软弱的情况中需要神的帮助,他乃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丝毫不能作什么来自己救自己,神用重生的恩慈和主权的作为来拯救他。圣经在论及人的罪与神的恩上是绝对不妥协的。

 

    神恩典的圣经教义并不是说人被迫(违反自己的意志)而得救,有如好讥讽的人所说的。不是的,神恩典的教义乃是说人的意志受到更新。他借以与基督联合的信心,乃是他自己的行动。他欣然出此行动,而且确实知道他相信是他自己的事。然而他不过是由于神的灵之恩慈和主权的作为而有此信心的行动。

 

    神恩典的教义是何等宝贵!这教义不是根据人的骄傲,也并不是我们所能发明出来的教义。这是出于神话语的启示,蒙恩的人就心中说阿们。罪人赖恩得救,一切的荣耀赞美应当全归于神。

 

    (选自赵中辉译《福音讲道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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