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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加尔文主义于20世纪的发展动态(上)(林慈信、Virginia Yip)

[日期: 10/7/2009 1:35:19 P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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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加尔文主义于20世纪的发展动态(上)(林慈信、Virginia Yip)

 
回顾加尔文主义于二十世纪的发展动态﹝上﹞


CALVINISM IN THE 20th CENTURY: A Retrospect

  

林慈信与Virginia Yip


加尔文与其追随者:归正信仰的属灵传统

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一位生于法国、事奉于日内瓦、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同期的改教家。在把基督教的神学思想系统化一事上,他所做出的伟大贡献是后人一致公认的。他在27岁那年(1536)就写成了着名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书的初稿。其实,整个改教运动的精髓,就是把圣经从神职人员手中解放出来,让每一个平信徒都能够直接阅读上帝的话语。同时,改教运动所争议的,乃是一个关乎权威谁孰的问题---究竟信仰的权威是来自教皇和教会传统的,还是来自圣经的?改教家们一致坚持,信仰唯一的权威乃是上帝的自启之道,教皇或教会传统也需要被放在这至高的权威之下。而加尔文对这个高举圣经、惟独圣经之改教精神的回应,就是透过撰写有关对圣经的注释书和他释经性的讲台事奉。他写《基督教要义》的目的就是要以提纲挈领的方式,把整本圣经的总原则提出来,使平信徒可以自己研读圣经,并且在研经时懂得问一些关键性的、切中要害的问题。除了《基督教要义》之外,他还继而撰写了几乎全本圣经各卷书的释经书(临终前,只剩下启示录一书尚未完成)。他对《基督教要义》也做过多次的修订。他在1559年所完成的终稿,英译版长达1400页,与圣经本身的篇幅不相上下。

许多对加尔文的思想不甚了解的人,常常误以为《基督教要义》所讲的不过是「预定论」而已,而他们把加尔文也视为是一个冷冰冰、缺乏人情味的神学家。其实,如果人们能够真正认识加尔文,就会发现加尔文的着作与事奉乃具有以下的特色:

一、他所谈的一切都是以圣经为基础的,凡是圣经所涉及的,他都不略过、不回避;凡是圣经所沉默的,他就不任意做出臆测。

二、他的讲道是释经式的,意思就是说,他认识到圣经乃是上帝用人的语言、透过历史中的具体人物来向特定的群体启示祂自己的话语。因此,释经就需要考虑到人类语言学上的规范、圣经作者写作的背景、写作对象的处处境的问题。因此,释经时需要结合人文科学的知识,而不是随意的灵意解经,这就是加尔文解经的原则。

三、他所有的文字和讲台事奉,都是出于同一个牧者的心怀,就是希望透过这一切,在信徒的心灵中培育出一股对上帝的敬虔之心。信仰知识乃为生发敬虔;敬虔之心乃需有真理的知识为基础。这种以上帝的道为内容,以敬拜、荣耀上帝为目的的动性的、心智行合一的信仰生活,乃是加尔文主义的一大特色。

加尔文神学思想的核心,就是对「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 的强调,这与路德的神学思想稍有差异。路德所强调的,乃是「因信称义」这一项教义,而这项教义也成为路德宗神学的核心。但加尔文所看到的则是一幅更全面的图画,就是上帝如何从创世记一开始就与人立下了救赎计画的恩典之约,并且这个救赎计画在人类历史中按步就班地实现,即所谓有「救恩历史」(The history of redemption),而因信称义只不过是这整个圣约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所谓救恩历史就是指,世界起初被造、后因人的堕落而受咒诅、再由基督救赎,以及将来被全然成全、更新这整个过程。而这其中的每一个部份,圣经都有话说。
因救恩是关乎上帝的选民的,所以加尔文的着作也以建立基督的教会为其导向。加尔文主义的另一特色,就是有很强的教会观。然而,基督不仅是教会的主,也是世界的王。因此,加尔文的着作中也论到信徒应当如何看待世界、文化、政权等事宜。


总而言之,对加尔文主义的认识,不应单以一项「预定论」来概括。更全面一点来说,加尔文主义乃具备了以下几大特点:

1. 忠于上帝的话语、上帝的启示──圣经 (The Word of God)
2. 高举上帝的主权 (The Sovereignty of God)

3. 强调上帝的圣约(The Covenant of God)

4. 宣称基督的普世王权 (The universal Lordship of Christ)

5. 正面肯定基督徒的文化使命(The Cultural Mandate of Christians)


要了解归正信仰在往后历史中的发展轨迹,也应当从这些方面着眼。

加尔文在日内瓦牧会时,从欧洲各地的更正教教徒纷纷来到日内瓦,受教于他门下。不久,加尔文的这种以圣经为本、以教会为依归的神学思想就如熊熊烈火在欧洲大陆燃烧开来。所影响之地有英格兰、苏格兰、荷兰、德国、法国、匈牙利以及其他欧洲地区。不可忽略的一点就是,更正教徒在这个时期乃面临着天主教教廷严厉的宗教逼迫。据称,在日内瓦受训后差往各地工场事奉的毕业生,其平均寿命只有六个月。

此外,随着改教运的发展,更正教内部也产生出一些极端份子,如重洗派(Anabaptists)和唯灵派(Spiritualists)。他们拒绝接受一切的教会传统,无论对错。并且否定奉三一上帝之名所行之圣礼的有效性,只注重圣灵对个人的引导。因此,改教家除了要与天主教抗衡外,还要处理这这些从他们内部产生出来的极端份子。然而,正如初期教会一样,许多重要的归正信仰的教义,都是在这段暴风雨的时代中成形的。

在英国,于15551710年间,加尔文主义则以清教徒运动(Puritan movement)的形式展开。虽然当时英国的国王亨利八世乃因他个人的利益而脱离罗马天主教,并不是真心热衷于改教运动的。但接受了加尔文教导的那些英国更正教徒,则定意要在英国完成改教运动的使命。清教徒这一名称,是指对教会的清理,将教会中一切非来自圣经、而是继承了天主教之经外传统的一切遗传,全部根除。清教徒的教牧人员主张,信徒在敬拜仪式、教导、教义、教会生活等一切事上,都要以圣经为唯一的权威。大多数的英国人都是在这些清教徒牧者的讲道事奉中,生平第一次听到福音信息的。

在北部的苏格兰也是如此,那些受教于加尔文门下的学生,回到苏格兰后,就定意要把苏格兰改变成一个以上帝的圣约为规范的国家,教会与君王都要尊基督为王。

后来,这些英语世界的加尔文主义者,在英国国会的要求下,便召开了历史性的韦敏斯德会议(Westminster Assembly)。当时,数百位最优秀的、来自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加尔文追随者,一同聚集到伦敦,用了4年的时间,把归正信仰的要义以信条的方式写成,即所谓的《Westminster Standards》(注1) ,成为影响后世归正运动的主要文献之一,其主导的影响力不仅限于信奉加尔文主义的长老会中,也涉及到其他宗派。(注2

而在欧洲大陆,则属荷兰的归正运动发展得最蓬勃。其实,当时许多荷兰的归正信徒并非直接受教于加尔文的。由于当时在荷兰南部的天主教势力很大,以致拦阻了由荷兰通往日内瓦的通道。于是那些受天主教逼迫的荷兰更正教徒,就北上逃往改教运动的发源地----德国。他们在那里遇见了从英伦海峡那边因躲避宗教逼迫而逃过来的英国清教徒。由于受到他们的影响,不久加尔文的追随者在荷兰便渐渐壮大起来。其实,当时在荷兰的更正教徒中,信奉加尔文主义的乃是少数,大多数是重洗派人士。但由于加尔文主义者对社会文化、政治等均持有正面、积极的态度,而重洗派人士则采取避世、退隐的态度,结果加尔文的追随者就渐渐地在政治舞台上兴起,以致不久后整个荷兰就以加尔文主义为主导思想,也为荷兰日后的黄金时代奠定了基础。

加尔文对人的罪性、上帝完全自主、自发之恩典的透彻认识,往往是与罪人的天然本性相违背的。人总是希望能为人的「己」找到一些可取之处,因此也就自然要对上帝完全主动、不带条件的救恩打一些折扣了。当加尔文的门生继续传递他的信息时,到了第三代,在荷兰,加尔文的接班人伯撒(Theodore Beza)的学生中,就出了一个阿民念(Arminus)。阿民念期望对加尔文的思想稍作修改使之容易被人接受。他对救恩提出了五大要点,本以为那是对加尔文之思想作软化性的修订,结果就变成了与加尔文的思想完全背道而驰的思想。阿民念主张,人并非完全堕落、上帝对人的拣选是有条件的、基督的赎价是为世界上每一个人付的、人的自由意志是能够抗拒圣灵的、以及信徒得救的状态是会改变的。加尔文的追随者以其对救恩、对上帝主权的敏感度,立即意识到这种错谬思想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于是,他们召集了荷兰及其他欧洲地区的归正教牧,在荷兰的多特城(Dort)召开了一次全教会性的议会,即教会史上着名的多特会议(Synod of Dort)。会议中,正式定阿民念主义为异端,并且就阿民念所提出的五点,作出了五项回应。那便是后人所熟悉的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注3)不了解加尔文主义的人,常常以为这五点就总结了加尔文的思想。其实这五点既非加尔文自己的原创,也非加尔文思想的全貌。其所论及的,只不过是属于救恩之施行那部份的一些要点而已。

十七世纪----改教运动的进深阶段

进入十七世纪后,归正运动的主要据点要属荷兰和苏格兰,而清教徒在英格兰的努力则因英皇的干预,一直无法顺利进行。于是,在灰心失意之时,许多信徒就决定漂洋过海,到美洲新大陆另起家园,重新建立起一个以圣经为本的教会和社会团体。
他们到了美国的东北部,把那个地方命名为新英格兰(New England),立志要建立起一座「山上之城」(City upon the hill)于世间。其主要目的就是要让他们的祖国英格兰看到一个以圣经为本的社会和教会的典范。在这段时间里,这一群加尔文主义者对「圣约」指导下的教会、家庭、社会、政治等所提供的知识遗产,对美国后来的宪政、文化的影响极其深远。今天美国许多的政、教理念和传统,都可追溯到当年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所作出的贡献。


此时,整个基督教已渐渐从与天主教抗衡、对立的阶段,转向对内部、对自己教义作更精确、更细致的展述。而至于对外宣教,赢取未得之民一事,则要等到十八世纪。但天主教在这段时期的宣教事业则非常蓬勃。耶稣会差往亚洲的宣教士就是在这个改教时期出现的。利玛窦等天主教宣教士带到中国的,不仅是宗教,更有西方文明。

但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神学与宣教的关系。归正信仰所强调的,一向是人的堕落。一个人本的文化或文明,无论它有多么高尚、多么进步,没有一个不是堕落且需要被拯救的。而天主教根据多马主义(Thomism)的神学思想,对人的理性在寻求上帝之外的事情上的能力是肯定的。天主教宣教士来华的宣教工作,从正面来讲,他们是全面性的,即他们不仅只讲属灵的事,也涉及到社会文化、文明建设等。但从负面来看,当这些宣教士接触到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时,深深为之吸引,以先肯定中国文化与基督教信仰之间的相融性,然后希望藉着把孔孟思想与基督教信仰相融汇的护教进路,把中国人带到基督面前。结果,非但没有使中国人归向基督,反而失去了他们起初传教的目的。他们最后所发展出来的,乃是一种儒耶混合的产品。因此并没有在引人归主这方面作出什么成绩,而他们被国人所纪念的,乃是他们如何把西方的某些文明介绍到中国一事。此段插曲,虽与归正运动无关,但可为以下将要谈到的更正教的宣教发展作一伏笔。

改教运动进入十八世纪后,整个加尔文思想下的各地教会都着重于探讨救恩的实施与得救后的属灵生命。归正教牧此时便在两种偏颇的思想中持平,一是强调因信称义、不靠行为的,这些人往往容易堕入一种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的心态中;二是注重得救后的成圣生命的,这些人则容易堕入一种新律法主义(Neonomianism)的光景中。持归正信仰的牧者为理清这些教义之间的关系,写下了许多着作。这段期间,救恩论的发展乃达到了史无前例的辉煌和成熟。

然而,从另一方面而言,由于改教运动所争议乃在于教义的正确与否,以至更正教徒不禁堕入一中纯以一个人能否正确地道出教义来定他是否真正的基督徒。因此,不久后,信仰就变得枯燥、僵硬,只成为头脑上的知识。于是,在改教的发源地----德国----就兴起了一股与此对抗的新运动,就是敬虔主义运动(Pietism)。敬虔主义所注重的,乃是信徒与基督的那种活泼而亲密的属灵关系。一个人虽然能够把信条正确地道出,但仍可能是不认识主的,因为他没有与基督建立个人的关系。然而,正如任何一种因反对某种现象而产生出来的反方向运动,它们在纠正错误之余,往往都会带来了另一种的副作用。敬虔主义在把属灵生命生动化后,因其对教义和信条的排斥或轻看,就把信仰主观化了。在此之前,人们所强调的是:我知道我得救,因为这是上帝在圣经中给我的应许,无论我个人的感觉或经验怎么说。但到此时,人们所注重的则是:主与我漫步花园里。他与我谈、他伴我走、生命窄路同过。你若问我怎知主活着,因他活在我心。这样一来,信仰的座标就从客观性的、上帝永恒不变的启示上,转移到主观性的、人对上帝启示的领受上了。这种的偏颇,也为一个多世纪后的、同为发源于德国的新派神学(Liberalism)铺下了道路。

十八世纪----复兴运动的展开

经过了两个世纪的改教运动,许多受加尔文主义影响的国家都在政治、经济上发达起来。这时,那些起初为改教而争战、受逼迫、立志敬虔度日的信徒的后代,已渐渐在富裕、安逸的生活中荒废下来。以致无论是欧洲的荷兰,还是美洲的新英格兰,各地教牧都为信徒的道德下降、对属灵的冷漠一事大声疾呼。于是,一股前所未有的复兴运动就在这些教牧人员的讲台事奉下爆发出来,即所谓的「大觉醒运动」( Great Awakening) 。其中为首的有在美洲新大陆国的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 和在英国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大觉醒运动的主要目的,乃是要重新唤醒人的灵命、使人重拾圣约、过敬虔圣洁的生命。

其实,大觉醒运动所带来的悔改显现,不仅见于平信徒当中,也涉及到教牧。这个运动起先是始于美洲新大陆,后来也传到英国以及欧洲大陆。这种以对上帝的道的传讲来复兴信徒的讲台事奉,一向是加尔文主义者/清教徒的事奉原则。这种传统,到了十九世纪又再由有证道王子Price of Preachers)之称的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在英国重拾,而到了二十世纪,则由伦敦的钟马田(Martin Lloyd-Jones)继承。

而在美洲新大陆,当时大觉醒运动所带来的其中一项后果,也是继承加尔文主义的另一项特色,就是大学学府的兴建。正如加尔文在研经时不忘语言学、历史学等人文科学的知识一样,那些复兴后的教会,也意识到他们需要为上帝的教会栽培敬虔且有学识的教牧人员,使他们热衷对一切属于上帝的真理。哈佛、耶鲁这些早期的大学,均是为栽培教牧人员而兴建的。人们可以看到,这些大学的校园中央,总是有一座小教堂。

然而,复兴运动起初按照爱德华兹和华特腓的教导,本是以注重上帝的圣约、上帝的主权、强调人的全然堕落、需要基督无条件的拯救为主的。但发展到后来的第二波、第三波时,就渐渐变质了。由于许多教牧看到复兴所带来的果效,于是就都盼望有复兴的出现,以至企图用人为的方法制造复兴。这样,起初的复兴(revivals)到此时就变成了复兴主义(Revivalism)。以芬尼(Charles Finney) 为首,那些曾经接受过加尔文主义思想的奋兴家,因相信使用什么样方法就能在人身上带出怎样的果效,于是就难免要对做一些正面的肯定。结果,他们就走向了当年阿民念的道路。十九世纪的复兴运动与上一个世纪的大复兴,乃是大相迳庭了。以清教徒的信仰和教会特色为主导的新英格兰地区,此时也一去不复返了。

此外,大觉醒运动在美洲乃带来一个新的现象,就是圣职的普及化或平信徒化。在此之前,教牧工作主要是由圣职人员负责。若有人感到蒙召作传道,需要有教会会友的认同和教会牧者的带领。但大觉醒后,许多平信徒毅然担负起教牧的责任,尤其是当他们看到自己的牧者有的还没有悔改时。许多新的宗派也在此时产生,如有浸信会、卫理循道会等。他们发展的速度惊人,主要在于他们的牧者均为从平信徒中自发而起的,无需经过漫长的正规神学训练就可讲道、牧会。

所以,大觉醒后有两条路线的发展,一是加尔文之主义者对高等学府的建造,另一是非信奉加尔文主义者的新兴宗派所发起的平信徒运动。自美国建国到南北战争期间(1861~65),复兴的浪潮乃是一波接一波,从未间断过。移居美国的人也日益增加,美国开始往大西部发展。新开发的地区一般很少有正规教堂,而那些新兴的宗派,因其圣职功能可由平信徒担任,于是在新开发地区发展得非常迅速。

这种激发平信徒参与圣工的运动乃带来了两大现象。一是民间自愿团体的建立。基督徒看到,复兴后的地区,不但有灵性的需要,也有其他需要。于是许多由平信徒组织起来的社会公益福利机构就相应地产生了。至今,这种以建立自愿团体的方式来回应社会上的特殊需,仍是美国社会的一大特色。

另一个现象则是宣教运动的展开。大觉醒运动产生之时,也正值英国国势壮大、向外扩张之际。这时,世界乃是越来越广了。当英国把军舰派往别国、英国的商人藉机发展国际贸易时,许多经历过复兴后的基督徒,就定意要藉此把福音传到远方。许多都是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戴德生就是大复兴后所产生的果子,他父亲也是直接受到复兴运动影响的。
宣教运动起初是以英国为首的。但到了十九世纪,美国南北战争后,主力则转移到了美国。那些大复兴后的、以平信徒为主导的宗派,为了大量地、快速地培训教牧人员,复兴家慕迪(Dwight L. Moody)等人士就创建了圣经院校(Bible Colleges),为的是要略过正规神学训练的途径,以简短、快速的方法,把福音要点教授给学生,尽快地把他们送到宣教工场上。到了1926年,光是来到中国的宣教士就达8000名之多,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北美洲的。而今天中国教会的许多特色、组织形式和主导的神学思想等,许多是受到那批来自美洲的、在大复兴运动下所产生的宣教士的影响。(注4)就连着名的中国近代奋兴家宋尚节,也是在北美的复兴运动中得救悔改,继而回国奉献事主的。


这里值得一提的乃是在宣教策略上加尔文主义者与非加尔文主义者的不同。加尔文主义者因向来不把属灵的事和属世的事两极分化,在接触到新的文化时,则往往注重先认识对方的文化,对文化做剖析之工的护教工作。早期来到中国的宣教士,总是会花上大量的时间学习汉语、认识中国文化、编写字典、与知识份子对话等。而非加尔文主义者则只注重拯救人的灵魂、改善人的道德。前者看重宣教士属世的教育和神学训练,后者看重他们奉献、委身的心志。前者在中国建立大学、医院、改善医疗制度等;后者建立的主要是几所为宣教士家庭设立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一两所圣经院校,而在医疗服务方面,他们所建立的,也多属非正规性的,注重的是帮助吸鸦片者戒毒等工作。前者创办杂志、期刊,编写中西文化方面的书籍;后者所写的书籍,多半是宣教士的生平见证等。前者多半在五大通商港口盖建礼拜堂,并且以西教士主堂,神职人员阶品分明;后者则进到中国内地,接触广大平民,栽培本地的平信徒牧会,牧会者与传道者,男女一视同仁;而在圣经翻译方面,虽然从第一位来华的更正教宣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 开始,大家都有在做,但最费时最长、动用的人力最大、最优秀的版本,则要属后者所翻译的中文圣经和合本了。前者所采取的宣教进路是由上至下的,先接触、影响政治、文化界有影响力的士大夫,希望藉此影响全中国的老百姓;后者则走以下至上的路线,先接触一般的平民,并且定意远离政治,更是拒绝接受自己国家所赋予他们的外交优惠,甚至在面临中国的义和团屠杀时,也不追索赔偿或寻求外交保护。与此形成巨大对照的,乃是前者的作法,他们企图透过对中外条约的签订,把一些对传教自由的条款写进去,以助传教事工。然而,这两种的宣教进路,到了十九世纪,因宣教工场上政治环境的改变和十九世纪基督教会所面临的种种,都有其独特的发展。

十九世纪---一个基督教经历内忧外患的时代

到了十九世纪,整个时代瀰漫一种世俗化(secularization)的气氛。十九世纪可谓基督教四面受敌的一个世纪,而这种情形先是出现在欧美地区,渐渐也在宣教国家看到。


   
自法国大革命后,整个欧洲对基督教是极度地敌视。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但把人的起源问题重新定义了,更否定了人堕落的事实。人乃是步向更进步、更完美的境界,而非从完美中堕落下来的。而启蒙运动后所产生的一系列哲学思想,把人的理性和经验高举到上帝的地位,成为判断一切真理的准绳。人从此就不再需要上帝和上帝的启示也能够有知识了。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经验主义(Imperialism)都告诉人,上帝是不存在的,因为他是无法用科学的方法証明的。后来,虽然康德(Emmanuel Kant)有意为上帝或宗教挽回一丝地位,但他的作法乃是把宗教与科学分家,视前者为属于本体界(ontological world)的事,后者为属于现象界(phenomenal world)的事。意思就是说,理性和感官所处理的是物质界的事,而像上帝、伦理、自由、不朽等事情则在一种不可摸、不可见的世界中,不能由科学来証实或否定的。这样一来,从一方面而言,现象界的一切知识则无须靠上帝的启示来认识了,因此,上帝也就不再是一切创造界的主、上帝的道也不再是无所不及的,而只是侷限于所谓的本体界而已了;而从另一方面而言,对上帝的信仰乃成为非理性和感官所能及的,因此就并非一件客观性的事情了。康德的影响力甚为巨大,往后的哲学、神学和护教学都受到他的影响。

此时,我们可以看到,教会再也不像以往那样,在知识界和社会上享有主导地位,而是反主为客了,她站在被动的地位上,挣扎着为这古老信仰做出辩护。而人们对这位超自然的、自我存在、自我引証之上帝的信仰,也从此受到持续不断的攻击了。
                     
德国敬虔运动的后裔在受到这种大气候的影响下,就发展出一套新派神学(Liberalism)。新派神学的特点就是否定圣经为上帝无误之启示,否定人类堕落的事实。既然人没有犯罪堕落,也就不会有人灭亡。上帝乃是全人类的父,人人都会得救的。有新派神学之父之称的士来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给宗教重新定义。他认为宗教的本质不再是上帝的客观启示,而是人内心的一种主观的宗教感。十就世纪的哲学也同样地走向了把主观经验客观化、把相对的事物绝对化的道路。各种各样的圣经评鉴学相应而生。

与此同时,工业革命所带来的许多社会上不公义的问题,使美国一些曾经受加尔文神学影响、有文化使命感、但后来接受新派路线的教会人士,也开始对罪重新定义。他们不再视罪为个人性的,而是社会组织性的了。最典型的例子乃是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的《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Moral Man and Immoral society) 。他们主张人本身是善的,恶乃是社会制度所造成的-----正如雨果(Victor Hugo)在《悲惨世界》(Les Misérables)一书中所表达的。于是就有社会福音Social Gospel)的产生。如果说律法与恩典的关系是十八世纪的神学议题,那么罪为个人性还是社会体制性的问题,则是十九、二十世纪的神学议题了。

与此同时,到了十九世纪末,整个欧洲的气氛变得非常地悲观。曾有日不落之国的大英帝国这时开始渐渐衰落,而那些曾经以为基督的国能因大英帝国的扩张而广传普世的基督徒,现在所看到的乃是一幅消极的图画。因此,这时就有爱尔兰的达秘(John Nelson Darby)发展出一套消极的世界观。他重新解释圣经,把圣经分为七个时代,即所谓的时代论(Dispensationalism)。他主张我们目前所处的这个教会时代乃是要面临世界的攻击的。在基督再来之前,这世界是会一直衰败下去的,而我们的责任只是要集中在拯救灵魂、建立教会。

这里我们看到,基督教会在回应这种时代的挑战时,就发展出两条路线,一是悲观的时代论路线,一是乐观的新派神学路线。前者这种圣俗分明、避世消极的末世观,在传到美国后,起初并没有受到广泛重视,只是在美国南部的一些浸信会教派中以及那些圣经院校中流传。因为严格来讲,美国并没有经历过欧洲的那种悲观状态。反之,美国此时正于国际舞台上渐露锋芒。而世俗人文主义在欧洲是明枪明炮地针对教会的,但传到美国后,情形却不一样了。它并没有明显地敌视教会或神职人员,反之,从美国建国到后来的接踵而来的复兴运动,世俗人文主义一向是肯定宗教对社会在道德上的功用的。因此,美国人对前景是乐观的,所以后者这种受世俗人文注意影响的新派神学,渐渐为美国的主流教会所接受。

就在这个时候,在瑞士出了一个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他在1919年所写的《罗马书释义》(Epistle to the Romans),被喻为是投在那些新派《神学家们的游乐场上的一枚炸弹》。其实,巴特的神学,即所谓新正统神学不过是新派神学下一个阶段的发展而已。严格来讲,应该称为新自由派神学。他继承了后康德的存在主义思想,也接受了十九世纪圣经批判学的立场,认为圣经是一本人写的书,是有错谬的。他把上帝的启示视为是一种超乎理性、超乎历史的、上帝与人大能的会晤,而这种会晤则是不能用文字记录的。圣经本身并不是上帝的话语,但人在与上帝会晤后,圣经就变成了上帝的话语。巴特的影响甚为巨大。1967年走新派路线的美国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 (USA))就修改了他们向来所信奉的Westminster Confession,而把巴特这种的圣经观加到他们修订的信仰告白中。

﹝未完待续﹞﹝本文蒙允取材自「改教家加尔文---加尔文500周年纪念」,改革宗出版社,2008年。﹞


注:

1. 即包括《Westminster Confession》、《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2. 例如浸信会的信仰告白就基本上是根据《Westminster Confession》修改而成的。

3. 英文常以TULIP 为缩写,即 Total Depravity (人是全然地堕落的), Unconditional election (上帝的拣选是无条件的); Limited Atonement (基督的救恩是施与特定之人的); Irresistible Grace (圣灵的恩召是罪人不能最终抗拒的);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得救必蒙保守,永不失落)。

4. 例如教会圣工多由平信徒担当、妇女站讲台牧会、周期性奋兴会的举动。而在神学思想方面,信徒对神学多半是轻视、甚至贬低的;信徒多喜爱背颂个别的圣经金句,但对整本圣经缺乏整体的认识;讲台上的解经多属灵意解经或灵修式分享;大多数教会只承认浸礼而拒绝其他水礼仪式;在救恩论上多半接受阿米念的神学;末世观多半以时代论为主;对政治、文化持负面态度,但热衷于传福音,并且讲求个人灵命和道德操守等。
 
 
(注:转自唐崇荣国际布道团《动力季刊》2009年秋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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