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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

[日期: 9/15/2011 10:58:05 A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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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

 

  事奉
  Ministry


  事奉的圣经意义,就是对神或对人提供服事。在教会中的事奉有其目的,即在于造就人,集体地在基督里长大成人。

  事奉的型态,在圣经中包括旧约中祭司与利未人的事奉,在新约中有使徒,有先知,传福音的与牧师教师的事奉,连同长老以及全体会众个体的互相服事。因此『事奉』一词是指着那些有使命受封立的,与那些教会全体会众的共同工作。

  事奉的理念,在基督为仆人——领袖上有所描述。徒六3提出作领袖的属灵资格,与提前三113(比较多一69)更详细地提出事奉神所必须的资格。

  关于事奉在新约,以及早期教会中的历史发展,有各种不同的意见。许多人看见单纯灵恩派事奉而来的发展,是每位信徒有其个人的习惯,以至有组织的,或言『正式的』事奉,仅限于少数人;而在使徒后期绝对由主教委派。可是在宗教改革时期,一反以往的惯例。在教会历史中,以及现代各不同团体强调事奉的灵恩方面。

  最近,事奉的观念已被不同的运动所修改,例如:工作的祭司,强调平信徒的领导与事奉,多种性教会职员的发展,以及现代的灵恩运动。

  在事奉的神学方面来说,还有许多另外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1.在基督的一般吩咐以及地方教会的承认之外,新约是否描述到蒙召事奉的先决条件。

  2.在新约中是否也准许妇女加入事奉的行列(至今也应该考虑)

  3.同性恋者,以前离过婚的是否应被排除在事奉之外。

  4.有甚么尊荣与特权加给全时间的基督事奉者,使那忠实跟随基督的人更上一层楼。这些问题在事奉的制度化方面常常转来转去。还有个问题,那就是是否仅限于对那些为教会所封立的牧师接受教会圣礼。

  事奉的双重见解——即全部信徒可以按着他们属灵的恩赐都可以事奉,但是至于有权威性教导及领袖权,仅限于所认可的长老团——就给上述问题的回答铺下了道路。保罗不许妇女在教会中占有权威性教导地位,例如在提前二12。但在旧新约中的普遍见证,妇女们确实提供了美好的见证;在初世纪教会历史中,也提到妇女领导者的一些美好例证。

  是否保罗的约束乃在新约尚未完成阶段;又或是认为在一切事奉中,多少要受到限制,此仍有疑问。无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去事奉,事奉的主要关系,都是继续主耶稣基督之仆人的服事。在基督教福音派中,最主要的事奉是神话语的事奉。当然,事奉的宗旨,甚至超越有形的教会之外。基督徒在教会之外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神的荣耀。

 (摘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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