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记住,基督的人性和神性是永远连结在一起的,祂是一个具有神性和人性的“神人”。基督的人类天性中,从来不是一个各自分开的性格。历来伟大的信经和教会认信都同意这一点。只有人会犯罪,而基督是神,是具有神性的人,而神是不能犯罪的(雅一13;来六18)。谢德说,“一个纯粹的人会被试探所胜,但‘神人’不会。”特任奇说得很精辟,“除了神的儿子外,从来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任何人,在祂属人的身体和灵魂联合的那一刻,祂同时也与永恒的真道联合。这也是自古迄今,人类难以明白的奥秘。”我们一旦把握住这一点,就很清楚看见,基督从本质来说,根本不可能犯罪;祂也不能犯罪(non posse peccare)。
那么我们如何解释“基督若不可能犯罪,祂所受的试探就不是真的,祂就无法怜悯祂的百姓”这种反驳呢?首先我们必须明白,基督以祂完美的智慧,可以准确地看穿摆在祂面前的试探,对撒但应许给祂的东西,祂里面不会产生任何贪心或欲念。向试探屈服是属于意志的事,神不能起意去作恶。祂不能,是因为祂不会如此做。我们受试探的时候,反应就如同金属之于磁铁一样,我们必须不断与作恶的念头苦苦挣扎;但我们的主不是这样。基督与我们正好相反,祂只能从外面、而不是从里面受试探。“这世界的王将到;牠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约十四30)。有罪的人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一14)。
基督被置于最严苛的试炼里,但祂没有跌倒失败,因为祂不可能犯罪。这并不表示试炼本身是不真实或毫无意义的。我们可能拥有一块金属,且认为它是金子;若要证实这一点,就必须拿去做科学化验。如果那块金属真是金子,就经得起考验。难道这就表示测试本身是不真实、毫无价值的吗?
同样的,若说基督既然不能犯罪,祂就不会在我们遭受试探时怜悯我们,这种说法也毫无立足之地。只有基督能够感觉到这个试探雷霆万钧的强度,祂面对最猛烈的试探,不得不拼尽全力来抵抗。没有人比祂更熟知试探的庞大力度,因为祂最后得胜了。例如有一个人企图举起一个非常重的铁杠,但才稍稍举起,就不胜其重,只好将它抛在地上。他的举重教练走过去,拾起铁杠,高举过头,并持续了几秒钟。究竟哪一个人真正知道铁杠有多重?我们若说除非基督被试探所胜,祂才能同情遭受试探的人,就未免太荒谬了。如果认为基督可以犯罪,这就暗示神的救赎计划有失败的可能性。这完全抵触了圣经的教导。
因此基督从如火的试探中凯旋出来,毫发无损。我们的情况却大不相同!我们的试探往往充满了罪恶。让我再引用一次特任奇主教的话:
我们所经历的一切试探,几乎或多或少都涉及到罪。那条蛇总是在牠走过的途径上留些痕迹,甚至在禁止牠去的地方安家筑巢。最后我们或许胜过了牠,但我们很少能够毫发无伤地经历那场争战——即使伤口很快愈合,却仍然留下了疤痕。的确,我们很少像但以理的三个朋友那样,在走出火窑时身上连火燎的味道都没有(但三27)。一个圣徒即使最后发出钻石般的光彩,但那仍然是一颗曾经在自身灰烬中被琢磨的钻石。
(选自《得胜羔羊》,钟越娜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