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告诉我们,人是完全堕落的,意思就是“罪影响到人性的每一个部分与机能”。罪使人的悟性盲目,心灵败坏,意志被玷污;人的意志是受罪与撒但的控制。
意志到底是什么?意志是一种选择的功能,是一切行动的直接因素。我们作一个选择,就意味着我们弃绝一件事、接受另一件事。意志的每一个行动都在作取舍——愿意一件事、反对另一件事。因此,虽然人常说意志是自由的,但这其实是错误的。意志其实不是主人,而是仆人,受制于任何的影响与决定;这是圣经清楚教导的事实。圣经告诉我们,控制人的不是意志,乃是“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
一个人常须在道德上面对不同的选择,他会选择哪一个呢?他会选择他最满意的,这就是“心”的功用了。心是一个人本性的中心。敬虔的生活与罪恶的生活摆在一个罪人面前,他会选择哪一个?当然是后者。为什么?因为这是他的心愿。这能证明是他的意志在作主吗?当然不能!罪人为什么选择犯罪的生活?因为他喜欢在罪中生活;而他喜欢在罪中生活,是因为他的心是有罪的。罪人的意志倾向恶,看起来无拘无束,但其实只倾向一面,就是倾向罪。所以罪人的意志其实是受奴役、被捆绑的,是堕落之心的奴仆。
因此,堕落未重生之人,做任何事都不能讨神的喜悦。有些人的行为也许比较好,但并不是真好,他做的一切都受堕落人性的影响。这道理也许让人难以接受,但这是圣经清楚教导的。
一般的讲道对于“意志的捆绑”多持错误的观念。他们说“人得救还是靠罪人自己的能力,只是程度上各有不同”,又说“神完成了祂的部分,其余的部分还得罪人来完成;人需要做的,就是打开心门让耶稣进来”。
但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人,能做什么呢?就像保罗在以弗所书二章1-2节说的:按着我们的本性,我们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牧师说到未得救的人时,常把罪人比喻成一个病人,把福音比喻成一瓶药,摆在床边的桌子上;罪人只要伸手拿药吃,病就好了。但我们就着这个比喻,按着圣经来说,应该是:这个躺在床上的病人,眼睛已经瞎了(弗四18),不能看见这药瓶;全身又瘫痪了(罗五6),不能拿到药瓶;甚至根本对药没有信心,反而对医生充满恨意(约十五18)。
所以这个比喻显然不对。基督来,不是要帮助那些能帮助自己的人,而是要把祂自己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使他们能看见,并且脱离黑暗(赛四二7)。
我们传福音给罪人,是靠圣灵的大能,以致使罪人心中生发信心。罪人自己毫无能力救自己。救恩是完全出于耶和华。
(选自《改革宗信仰摘要》,P12-15,赵中辉译,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