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的“背”通常是被认为预表主耶稣基督,由童女所生,死而复活的身体,那并非是不适当的。其所以称为背,或不拘是因为必朽在后,或是因为祂差不多是在世界的末了,即在后期俯允取了肉体;但祂的面乃是上帝的形像,就是那“不以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子的形像。人决不能看见上帝而仍然存活,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我们像使徒所说,我们要在今生以后才“面对面”地看见——在今生我们是与主相离(林后5:6),并且这必朽坏的身体压迫灵魂,正如诗篇论今生说:“活着的各人真是全然虚幻”(诗39:5),又说:“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而约翰也说,在今生“还未显明将来如何,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2),他这说法确是指今世以后而言,那时我们要偿还死的债,领受复活的应许。二是因为甚至在如今我们多么属灵地领会上帝那藉以创造万物的智慧,就多么向肉体的情欲死,叫我们既然看这世界对我们是死的,我们也向这世界死,同着使徒说:“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6:14)。论到这种死,他也说:“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规条呢?”(西2:20,21)所以没有人能看见上帝的面,即上帝智慧的显现,而仍存活,并非是没有原因的。凡尽心,尽性,尽意爱上帝的人,都渴望得见;凡爱邻舍如同自己的人,也要尽为使邻舍得见。这两条诫命就是律法和先知的总纲(太22:37-40)。这也在摩西身上表达出来。当他因特别热爱上帝就说:“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将你自己指示我,好在你眼前蒙恩”;随即他因爱邻舍又说:“好叫我知道这民是你的民。”所以每个有理性的人都渴望得见,渴望愈切,那人就愈纯洁;那人愈纯洁,就愈升到属灵的事;愈升到属灵的事,就愈向属血气的事死。但当我们与主相离,行事为人,凭着信心,不凭眼见(林后5:7)的时候,我们就应当凭信看见基督的背——祂的肉身——那就是站在那由磐石所象征的信仰稳固基础上,并且从安全的望台即大公教会看见祂的肉身。论到大公教会,经上记着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立在这磐石上”(太16:18)。因为我们愈爱我们所切望得见的基督的面,就愈从祂的背知道基督怎样先爱我们。
(选自《奥古斯丁选集》P78-79,汤清等译,宗教文化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