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未曾计划将这世界作为我们的家乡。祂也未曾将这暂时的居所给我们作为家乡。若是神给我们丰富的产业,众多的儿女,或良朋密友,祂并不是有意叫我们在世上永久安居下来;只不过叫我们暂时享用,不久就要撇弃。我们经营世务,料理家室,若不把它们看为向天旅程中的事,而别有用心,那就是枉费心机。若我们耗费终生来追求世上的幸福——例如财富快乐,世人的钦仰信誉,和儿女的成立等等——到头它们对我们都是无关重要的。死要把我们一切的指望都化为泡影,把所有的享受都归于消灭。“那些一向认识我们的地方,不再认识我们了。”而且“那些向来看见过我们的眼睛,也不再看见我们了。”人必从这一切永远被取去;这在何时发生,并无一定,可能是在我们得着这些之后,立刻就发生。当我们静卧墓中的时候,这一切世间的事务和享受,都在哪里呢!“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来,等到天没有了。”(伯十四12)
来世乃神为我们所规定的永远安居之处。天堂乃是为我们所预备的久居之所;只有在天堂,我们才有永久的产业。今生原是转眼即逝的,来生才是永恒的,我们所要进入的地方,必是永无变更的。我们的来生既是永恒的,所以它较今生更为重要,而我们对今生的一切愿望,就当完全居于来世之下。
只有在天堂,我们才能得到最高的福分,达到最高的目的。神创造了我们,原是为祂自己。“万有是本乎祂,依靠祂,归于祂。”所以,只当我们被带到神那里时,我们才达到最高的目的;但那是只当我们被带到天堂时,因为天堂乃是神的宝座所在,是神特别临在的地方。人在今生,与神只有很不完全的联合,在重重黑暗中,对神只有很不完全的认识,在很多的悖逆中,对神只有很不完全的顺服。我们在世只能很不完全地事奉神,荣耀神,因我们的事奉掺杂羞辱神的罪恶。但当我们达到天堂时(我们若能达到的话),我们就得与神完全联合,更清楚地认识祂。那时,我们将完全顺服神,再没有罪,因为“我们将要看见祂的真体。”我们在天上要服事神,尽善尽美;我们要尽心尽力,大大荣耀祂。那时,我们要完全将自己奉献给神,我们的心要在神圣的爱火中献上作为圣洁的祭品。
神是有理性之人最高的福分;与神相交,才是我们心灵得到满意之喜乐的唯一方法。到天家充分与神相交,较比世上一切最快乐的享受,都要无限美好。父母,夫妇,儿女,以及良朋密友,都只是影儿;只有与神相交,才是本体。这一切都不过是放发出来的光辉,只有神才是太阳。这一切都不过是支流,只有神才是源头。这一切都不过是滴水,只有神才是海洋。所以我们理当只将今生看为奔赴天堂的旅程,我们理当以追求最高的目的和最妥当的福分,作为我们终生的事工;如此我们当将今生其他一切的事务看为次要。除了我们的正当目的和真正快乐外,我们何必为别的事情劳苦用心呢?
今生和一切属今生是事,都是由万物的创造者使人过度到来世而预备的。神创造了这个世界,作为人达到来世的准备处。神赋予人必死的生命,为要使他准备好进入来生。神所以赐我们今生的一切,都是为着这个目的。太阳照耀,雨露下降,地面产生百谷,都是为着这个目的。一切国家,教会,家庭,和个人的事务,都是创造管理万物的主,为着来世而替我们安排的。万事都次于天国,所以,我们理当将世上的万事,都放在天国之后。
(《爱德华滋选集》第八篇,谢秉德译,宗教文化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