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竭力追求,为要得着基督所要他得着的。他认真地努力去达成基督给予他的目标。是什么目标呢?提多书二章十四节告诉我们,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基督为我们舍命的目的是救赎我们脱离罪恶——不独使我们免受罪的刑罚,更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和辖制。同一个意念也透过“洁净”一词表达出来,意指内在的洁净,清除罪的污染和玷污。
同一个意念也在以弗所书五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中表达出来:基督“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这就是基督给我们的目标;这就是他死的原因。这是他在大马色路上得着保罗的目的,也是他得着我们每一个,使我们相信他的目的。他舍命不独为救我们脱离罪疚,更要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和污染。他舍命不是为给我们快乐,而是要我们圣洁。
但是基督给我们的目标还不只这些。提多书二章十四节说到基督使我们“特作(他)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作他“自己的子民”指到他在我们的生命中拥有主权:“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六19-20)“热心为善”则指到要产生圣灵所结的果子,也就是在我们生活中流露敬虔品格的特质。
这就是基督耶稣要得着保罗的目的,也是他得着我们的目的:他要使我圣洁——洁净我们,使我们的生命不再受罪玷污。他要成为我们生命的主,期望我们流露出敬虔品格的特质。这亦是保罗的目标;是他竭力追求,努力奋斗的目的。保罗除了基督所要得着他的目的外,根本不会考虑追求任何其他生活目标。
留意保罗的动机是完全以神为中心的。他如此竭力追求,是因为他敏锐地意识到基督为他所预备的目标。我们却与保罗截然不同。大多时候,推动我们的是自己的私欲,而不是基督给我们的目标。正如我在较早前曾经提过,我们的动机往往是“得胜”的欲望或希望“对自己感到满意”,或渴望认同我们所参与的基督徒团契的生活方式。我们甚至可能被心中的骄傲所推动,渴望在社群中——特别是在教会或基督徒群体当中——争取好名声。
上述任何动机皆不足以令人像保罗那样每日努力不懈地去追求,而保罗的追求方式正是我们应该学效的。在这些动机中,例如渴望与众人认同或追求名誉,其目标都与保罗那完全敬虔的目标相距甚远。这些目标很容易达到;因为我们不必对付自己里面的败坏,只需要做些表面工夫就行了。其他目标如渴望“得胜”或希望“对自己感到满意”基本上都是自我中心的。这些目标不独不能鞭策我们前进,许多时候反会令我们气馁,因为它们使我们心中两个自我中心的欲望彼此相争:一个渴望对自己感到满意,一个要自我放纵。
目前流行的“对自己感到满意”的愿望与真正敬虔的自重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以自己为中心;后者则以神为中心。前者倚重个人努力或别人的肯定;后者则倚靠神的恩典。我们能产生敬虔的自重,是因为认识到我们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的,惟有靠着基督的功劳我们才得以蒙神悦纳、而且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皆不能使他对我们的爱增多或减少,同时神在我们生命中有他的计划,他要透过圣灵帮助我们完成这计划。敬虔自重的人坦白承认在他的罪恶本性里,半点好处也没有。但同时他也知道,无论什么——即使是他的罪或失败——都不能使他与神的爱隔绝。他已决定,既然神接纳他,是基于他自己的恩典,他也要在同一基础——神的恩典——上接纳自己。因此,他会跳出自己,从基督那里寻觅他的自尊。他努力追求,不是为争取得到接纳,而是因为他已蒙悦纳。
保罗的第一项动力,就是渴望得着基督所要得着他的。虽然他明知自己此生不会达到完全的地步,他仍然期望在敬虔品格上得到完全。他知道基督正是为此目的而死,所以他渴求达到这目的,以能满足耶稣基督的心。这个热望亦应该成为我们今日生活的动机。
(选自《敬虔的操练》第十八章,吴艳娴、文逢参译,宣道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