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新约圣经所介绍的基督教,在本质上乃是对造物主启示自己为爱之神所发出的反应。神是三个位格的实存,祂这样爱不敬虔的世人,以至父神赐下了祂的儿子,子神也赐下了自己的生命,父与子又一同赐下了圣灵,好将罪人从无法想象的悲惨境遇中救出来,并引领他们进入无法想象的荣耀里。肯相信这个惊人圣爱的实际,又被它所席卷征服的人,心中自然会生出并维持着自己对神和对人的爱,这两样都是基督最大的两条诫命所要求的(太22:35-40)。我们的爱表达出我们对神之爱的感激,并愿以神的爱为我们的楷模(弗4:32-5:2;约壹3:16)。
基督徒的爱就是基督徒生命的标记。全心、无条件的顺服是我们爱神的度量与测试(约壹5:3;约14:15,21,23);而我们爱人之度量与测试则在于我们肯不肯为他们舍命(约壹3:16:另参约15:12-13)。这种牺牲的爱包括为着别人的幸福而给予、而耗费自己,甚至肯为着给别人而使自己穷到了极限。耶稣所讲的那个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提到他如何爱恨他的犹太人,正是爱邻舍之定义的模范(路10:25-37)。
邻舍之爱刻画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4-8节里,这种毫不自顾的爱实在令人讶异。邻舍之爱只为邻舍求好处,而这种爱的真实度量,就在于我们究竟能为着这个目标给多少。
爱是一种行动原则,而不是情绪的表现。它的目的是存心要尊荣人,做出对人有利的事,与我们个人感情上对那人怎样无关。我们只是根据对别人需要所发出的一片怜恤之心,而为他们做些什么。耶稣的门徒之所以被人认出来他们是属主的,就是藉着他们切实的彼此相爱(约13:34-35)。
(选自《简明神学》P157-158,张麟至译,更新传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