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所罗门所说的:“爱情如死之坚强,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大水也不能淹没。”(参歌八6-7)
耶稣所看重的就是这样的爱,祂不愿丧失这样的爱。耶稣亲自立下典范,以这样的爱来衡量我们对祂的爱,以致于当我们丧失这种爱的时候,我们会亲身感受到祂的烈怒、祂对假神的嫉妒,以及祂的威胁(参启二4-5,三1-3)。为什么起初的爱这么特别呢?
起初的爱美在谦卑
路加福音第七章记载,耶稣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中吃饭。一个不道德的妇人尾随着祂进了屋子,破坏了整个聚会;她用香膏和泪水膏抹耶稣的脚,并用自己的头发把它擦干。由于法利赛⼈瞧不起这个女子,耶稣就对屋内的人讲了几句话。祂说,她蒙了极大的赦免,所以她对神的爱也很多。耶稣赞美她具有起初的爱。
耶稣并没有说这犯了奸淫的女子比那法利赛人更邪恶。相反地,祂用了最严厉的话来审判那些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例如太廿三)。祂指出这位女子在这件事上所表达出强烈的爱,是因为她非常清楚自己有多么地得罪神,以及神对她的赦免有多大。
她省察自己的生命,发现自己所有的只是空虚、不洁和谎言。当耶稣呼唤她时,她怀疑耶稣到底能不能接受她。她知道神是圣洁的,祂是烈火,完全不能容忍任何的罪恶;她知道祂是全能的主,能够从石头中兴起祂圣洁的百姓来敬拜祂;她也知道神不需要从她污秽的口中得到任何的赞美。但她从耶稣的教导中明白神是怜悯的神,在祂完全的怜悯中,祂决定赦免她,不是因为她是个可爱或圣洁的人,而是因为祂就是爱,道成肉身的爱。所以她紧紧地抓住耶稣,信靠祂,并得到了不可言喻的喜乐。
她对神的爱之所以能这么强烈,是因为她深深地明白神在基督里已经白白地赦免了她。使徒保罗之所以能一心一意地跟随耶稣,正是因为他终生不断地提醒自己这个真理,就是神在基督里已经白白地赦免了他,以致于基督的怜悯激励他,引他前行。在他接近人生的尾声时,他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因为他知道神为他所做的牺牲是何等地大。每一天,他对自己的罪和对基督的赦免有新的体会,以致于他那起初的爱烧得又久又旺。
起初的爱美在对神的渴慕
在约翰福音第六章中,耶稣讲了一些不容易明白的道。他告诉犹太人,祂就是那从天而降的吗哪,并且祂说,唯独在基督里才能得着生命。犹太人以为祂讲的话是在亵渎神,而且他们根本不想“吃”祂。许多本来跟随祂的人,因此离开了祂。
因此耶稣就问祂的⼗二个门徒,他们是否也要随着人群离开祂。彼得代表⼗二位门徒发言:“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约六68)那些离开耶稣的人,想要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丰富的生命。但是十二使徒已经尝过耶稣甜美的滋味,并且他们在基督里渴慕属灵的事物,他们对世界上的事完全丧失了的胃口。他们深知,除了基督他们找不到任何食物能够满足他们饥饿的灵魂。他们知道对世界的爱和对上帝的爱就像油与醋一样,它们不能混杂,不能并存(参太六24;约壹二15-17)。
刚信主的人初尝从天而降的吗哪,他发现他的需要在基督里得到了满足。所以,当世界上的事物出现在初信者的眼前时,他会拒绝这些事物,因为他深信,唯独基督能够喂饱他。
(选自《攻克己身——如何胜过罪》,王之玮译,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