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基督联合后,一切属于他的,藉着道成肉身,因着信,都成为我们的了。他的舍己变成我们死了,以致我们的罪得赦免;他顺服的生命成为我们的了,以致我们可以获得上帝后嗣的新位份;但当我们和他联合的时候,这里头还有一重意思,就是他的生命和能力成为我们的了,以致可以更新我们的生命。甚至可以说,当我们与基督联合以后,基督所有过去的生命都成为我们的了,不单是藉赦免之恩补偿了我们的过去,并且确确实实地洁净了我们现在的生命,以致我们的过去,无法再对我们今天的基督徒生命有必然的支配权。这一群在过去曾经玷污扭曲过上帝形像的人,现在可以定睛于基督的慈容,在他脸上找到能力和圣洁供我们饮用,因此,过去罪的势力不再足以毁灭今天的我们。所以,伯克富(Louis Berkhof)写了这样一段概括性的话:
透过这种联合,信徒按照他的人性,被改造成基督的形像。基督在属他的人身上所作的,可以说是以曾经在他身上所作的为模子,为他们造了复制。这复制品不但是客观地相似,而且也要主观地相似。他们要受苦,背负十架,被钉死,死而复活,拥有基督的新生命。主所经历的,他们也要有份经历。(太16:24;罗6:5;加2:20)
与主联合要付代价,这话的含意是非常深远的。与基督联合即表示与基督一同受他所受过的,这也等于表示委身于一位被钉死而后复活的主。在主的传道生涯中,这正是他一切信息的中心。若有人要作他的门徒,就必须天天背负起十字架来跟从他(太16:24;可8:34;路9:23)。这一点,新正统派神学家潘霍华用了很优美的话来表述:
十字架是落在毎一个基督徒肩上的,基督所受的苦楚,也是每个信徒要经历的,就是抛弃世俗享乐的挑战,也就是与主相遇后对旧人的治死。当我们愿意成为主的门徒,我们把自己交付给基督,与他的死联合——我们也把自己交给了死亡。因此,我们先要死。十字架不是一个敬畏上帝、喜乐的生命到最后才会遇到的恐怖结局,而是在我们与主交往的第一步就要面对的。当基督呼召一个人的时候,他吩咐他来,来受死。
换句话说,与一位复活升天的主联合,与一位把丰富属灵福份浇灌予我们的主联合,这一切权利的背后有一个条件,就是它不能与受死的基督分开,与他的死联合,我们必须要向自己向世界死。保罗在加拉太书提到有关十字架三样事情时,特别指出了这一点。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钉,透过这十字架,世界对我们来说已经被钉死了,也因为这十字架,我们对世界来说也是被钉死了(加6:14)。只有当我们进入与基督更深的契合,我们的生命才越发结出果子。当保罗形容他在基督的受苦中有份时,他说他自己四面受压,心中作难,受到迫害,被击倒(林后4:8-9)。为什么原因呢?“我们身上常常带着耶稣的死,好让耶稣的生也在我们身上显明出来。我们这些活着的人,为耶稣的缘故常常被人置于死地,好让耶稣的生也在我们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这样看来,死在我们身上运行,生却在你们的身上运行。”(林后4:10-12)正是这样,保罗认识到基督的复活,并在与主契合中,在主的受苦上也有了份。
(选自《磐石之上——掌握救恩要义稳健属灵生命》第十一章,Virginia Yip译,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