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7-28
保罗人人平等的观点并不是要取消种族、性别和不同社群的区别。《加拉太书》3:28节有时被误用说与《新约》在犹太人和外邦人、奴隶和奴隶主、男人和女人关系上别处的教导不一致。教会不是要取消种族、阶级和男女之间的区别。我们信靠了基督,我们仍然还是亚洲人或非洲人、老板或雇工、男人或女人。在自然和社会属性上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只不过我们现在所是的一切都是在基督里的。
在基督里人与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本质上的平等,在这种平等之下人和人之间的不同反而得到尊重。种族区别依然存在。保罗信主后并没有不做犹太人了,反而继续珍视自己犹太人的身份。不同的经济状况也会依然存在。《新约》尽管禁止绑架奴隶(参提前4:10),但没有明确经文表明废除奴隶制,部分原因是在古代奴隶制有时候是自愿的。不管奴隶制有没有被废除,最重要的是基督徒奴隶和基督徒奴隶主当视彼此为基督里的弟兄姊妹(参西3:22-4:1)。所以腓利门才会欢迎逃跑的阿尼西母,“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门16)。
男女区别也依然存在。我们且看《加拉太书》3:28,保罗的文法很重要:“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加3:28)这段话仿佛是特意回应《创世记》“他造男造女”(创1:27),保罗用的文法使我们想到男女的区别可以回溯到创世之初。神让人性别不同乃是要我们承当家庭和教会中特别的属灵责任,而不是威胁我们在基督里本质上的平等。具体说来,神呼召男人在家里成为仆人式领袖并治理教会,呼召女人在家中顺服丈夫并顺服教会。但若认为男人的服侍、女人的顺服和地位关联,那是错误的想法,因为在基督里没有地位高低。
总结说来,我们的种族、社会、性别不同会依然存在,但是因为我们在基督里,这些区别并不会使我们因此被分门别类,这些区别不影响我们在神家中的地位。因此,在基督里的合一,并不是要取消一切种族、社会的和性别的不同,而是整合这些不同,使不同都融汇于“基督里”,以至于可以提高身体的合一(而不是损害合一),可以互相补足、更有效地彼此服侍。换句话说,因为差异不再是障碍,也不再是骄傲、自卑或冲突的源头,反而彰显神创造的多样、神恩典的丰富,这样的合一既相信“大家成为一”,同时又保留各自的特点。
只有意识到彼此的差异,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团契;而且基督里的合一可以超越差异。
教会要成为在基督里神全新的百姓还有漫漫长路。教会现在依然有种族和社会地位的隔离。福音派的教会更是在妇女的作用上有很大分歧。《加拉太书》3:28节暗示了我们的问题所在:我们不能够按应有的样式彼此相待,因为我们还没有与基督深深联结。在基督里,就没有隔离。如果我们中间还有势利、歧视甚至仇恨,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完全扎根于基督。
只有我们在基督里我们才会用耶稣看待人的眼光看待人、用耶稣对待人的方式对待人。耶稣如何对待井边撒玛利亚妇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参约4)。那是一个卑贱的撒玛利亚妇人,按理说耶稣在种族、社会地位和性别上都应与她不相往来,但是耶稣依旧爱她、为她而死。现在神也呼召我们用基督的爱去触摸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
(选自《加拉太书讲解 —— 改革宗研经系列 第一卷》第十二章,陈萍译,改革宗翻译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