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毫无疑问,父爱子另有更高的原因,因为从天上来的声音并不是徒然的,“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17:5)。由于他为我们的缘故成了人的样式,父也喜悦他,以致他可以使我们与父和好,所以我们不必怀疑,父爱子,就是因为他视我们的得救比他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这奇异地显明了上帝对我们的仁慈,也应该使我们的整个灵魂都极度欢喜地崇敬他。上帝不仅将他对独生子的爱延及我们身上,而且把我们作为终极因。的确,若不是他的降世要作为父救赎我们之恩典的凭据,基督实在没有必要披上我们的样式——在那时他是被上帝所爱的。
好再取回来。门徒听到关乎他死的信息就会深感忧伤,甚至他们的信心也会大大动摇,为此,基督以对复活的盼望来安慰他们,这复活的事很快就会发生。仿佛他说,即使他被死亡吞没,他也不会死,乃是要从死里复活,成为得胜者。甚至在今日,我们要思想他的死,为要同时也谨记他复活的荣耀。这样,我们知道他就是生命,因为他与死亡争斗的时候,赢得卓越的胜利,取得辉煌的成就。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这又是一个安慰,众门徒因此就能无畏地面对基督的死,他不是被死所囚禁,而是他自愿摆上生命,为要拯救他的羊。他不仅断言人没有权力处死他,除非他准许他们这么做,也宣告自己免受一切灾害。而对我们来说就不一样了,因为我们必然由于自己的罪而遭受死亡。基督的确生而为必朽的人,但这是因为他自愿顺从,不是因为别人来强迫、束缚他。所以,基督说这些话是要坚固他的门徒。因为不久之后,当他们看见他被置于死地时,他们不会因而丧胆,仿佛他被仇敌制服似的;而是承认这乃是出于上帝奇妙的护理,叫他为救赎群羊而死。基督的死为叫我们的罪得赎,因为根据保罗所说的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这是自愿献上的祭物。这个教义永远有效。
是我自己舍的。这句话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要么是,基督将自己的生命夺去,但他依然是他所是的,就如一个人将一件外衣从自己的身上脱下来;要么是,他的死是他自己选择的。
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他叫我们回过来看父永恒的意旨,为要告诉我们,他是如此关心我们的得救,以致将其超乎万有之上的独生子赐给我们。而基督到世上来,凡事都顺从父的吩咐,他自己也进一步证实说,他来就是要使我们得益处。
(选自《加尔文文集:约翰福音注释》P347-349,吴玲玲译,华夏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