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约写成之后的今天,我们知道投靠神的名,就是投靠耶稣。祂奉祂父的名而来(参约五43),祂为了荣耀与捍卫祂父的名而死(参约十二28),祂在祂门徒的面前,显明祂父的名,并在祂父的名里面保守他们(参约十七6、12)。现在圣父赐给基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参腓二9),圣父还希望自己的名得荣耀的方式,是透过祂圣子的名(约十四14),而不是藉着圣子以外的方式。今天,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事物是我们可以投靠的避难所。“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并且每一个承认耶稣是主的人,都使圣父得到荣耀(参腓二11)。基督为了祂圣父的荣耀,而接纳绝望的罪人(参罗十五7)。圣父压伤了圣子,使罪人们得以投靠这令人敬畏的名,“并叫外邦人因祂的怜悯荣耀神”(罗十五9)。
如果你谦卑下来,寻求荣耀神,并隐藏自己的名在神的名(就是耶稣)之下,那么,你的天父,也就是那爱祂自己的名超过一切的神,就会用难以想象的奖赏来报答你,并因你而欢喜地高声歌唱。你可以这样想想看:虽然我们犯了罪,亵渎了神的荣耀,耶稣却为此而被压伤,使那被我们破坏的荣耀,得到复原。祂背负了我们所有人的罪孽,而这意思就是,当我们投靠祂时,我们不是基于自己过去的“记录”来向神呼求救恩(因为我们的“记录”严重地亏缺了神的荣耀),而是基于“耶稣捍卫圣父的荣耀”来求神拯救我们。如此一来,虽然我们是亏缺神荣耀的罪人,神的荣耀却成为我们呼求救恩的基础——因为我们躲藏在那位活过、死过、又复活的主之下,祂荣耀了神对祂圣名的热情,以及荣耀了神那拯救人的怜悯。
这就是约翰一书一章9节中的“公义”的意思。“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这段经文说,如果我们认罪的话,神若不赦免我们就是不公义了(而不仅是“不怜悯人”而已)。为什么呢?为什么赦免变成和“公义”有关的事,而不仅是和“怜悯”有关的事呢?答案是,因为耶稣流了血(参约壹一7),好为一切认罪并投靠祂的人,付清赎价。因此,神若不赦免他们,祂就不公义了,这不是因为他们活出一个无罪的生命来荣耀神,而是因为他们投靠了耶稣的名。耶稣的死,荣耀圣父、捍卫祂荣耀的名到了一个程度,使神不只是因为祂的怜悯,更是因为祂的公义,赦免一切将自己的生命系于耶稣的价值之上的人。约翰说:“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约壹二12)。
在我们投奔耶稣,把祂当避难所,并倚赖祂的价值,而不是我们自己的价值时,基督的名(也就是神的名和荣耀)就得到了显扬。因此,当我们说神爱祂的名超越一切,又同时全心委身于祂百姓的益处时,就没有矛盾了。对于祂的百姓,就是那些盼望耶稣的人,神不会停止赐福给他们,祂以赐福给他们为乐;并且,祂为一切能相信这真理的人而欢喜地高声歌唱。
(选自《神喜欢》P246-248,王之玮译,改革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