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说:“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腓三17)。这真奇怪!前面他刚刚才告诉我们他的不完美,现在却要我们效法他。难道他被自己蒙蔽了吗?他的语气似乎表示他在属灵上已趋完美。毕竟,我们经常这样对别人说:“不要效法我,当效法基督。”
保罗在17节称读此信的人为“弟兄们”,显示他是有分寸的。当然所有基督徒都是弟兄,但事实上,保罗只在一些涉及感情的地方使用这个充满感性的称呼,特别是当他要以牧者的身份,表达他对信徒至深关怀的时候。
保罗此处并不是显露属灵的傲慢。相反的,他对救恩的本质,以及基督造就祂子民的方法有非常实际的体会。救恩就是改变人,成为耶稣的样式(罗八29;林后三18)。因此,神的子民是主耶稣基督的活见证,虽然他们本身并不完美。神藉着圣灵在我们里面动工,产生丰盛的恩典,那是显明在耶稣身上的同样恩典。神使祂的子民反映出主耶稣基督的形像,彰显神的荣耀。基督生命的榜样重现在他们身上。
保罗深知,如果腓立比信徒无法在保罗实际的生活中看到基督的榜样,他就无法要求他们遵循他的教导。一般说来,除非我们在别人的生活中看到福音的教训,否则我们不会真正了解福音的意义。这也是为什么传讲福音事工绝对不可与教会生活截然分隔。只有当非信徒亲眼目睹福音在他所熟识的人身上显露的大能时,他们才会回应所听到的福音。
保罗可能已从自己悔改相信基督的经验里,体会到基督徒成为福音的榜样之重要性。司提反在临终之际,奇妙地反映了主耶稣的恩典;他离世前那一席充满宽恕的话,正与他的救主在十字架上断气前的话遥相呼应。大数的扫罗必定因发觉到司提反与基督的雷同,而深感震撼(徒七54-60)。
还有另一个原因使我们体会到,为什么这个原则对腓立比人如此重要:他们并不像我们现今这样,拥有完整的新约圣经可读。他们那时所读到的,可能比我们现在念的腓立比书多出一部分(见西四16,说明当时保罗的书信是在不同教会中流传阅读)。但他们没有保罗的整个教训。想想看,基督徒生活中若没有罗马书,会是什么光景!在这种情形下,使徒保罗的榜样就更显重要了。在新约圣经问世之前,早代的基督徒只能提出问题:“保罗会怎么做?”“保罗若面临这种情况,他会怎么想?”以这些问题的答案作为行事为人的准则。
保罗的勉励,基本上正是他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1节中提到的原则:“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信徒能够效法保罗,是因为他效法基督。因此我们应该只效法那些效法基督的人。
我们是否寻找、仰慕、以及效法有基督样式的人呢?我们是否为自己祷告,求神使我们的行为不致于绊倒人,使神的名受辱?我们是否也恳求神,让周围的人能够在我们身上看见基督,而更愿意去相信祂、认识祂、爱祂呢?
这是我们无可推诿的责任,也是神国度永远不变的原则。
(选自《字字珠玑——细读腓立比书》P117-119,改革宗神学院翻译课程学生译,改革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