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特别是阐明因信称义这伟大教义的冠军。然而,他肯定了基督的主权,以及行为在信徒生命中的地位。对他而言,信心并非是死寂不结义果的。他将实际的义行视为真信心必然且不可避免的后果。
有人经常认为保罗对称义的看法和雅各不同,因为保罗曾写说:“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而雅各则说:“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二24)。但两者却没有相互对立之处。保罗是在说人的善行不能赚得神的喜悦,而雅各则是在说真信心必然总是产生好的行为。保罗是在反驳一个未得救的人可藉善功来取悦神的想法。雅各则是在谴责一个真信徒也可能不产生好行为的看法。
使徒保罗所描述的得救信心乃是充满活力,且必然产生实际的义行来。他并不接受死的、无生命的、完全缺乏好行为的“信心”。他在罗马书三~五章讲完因信称义后,写道:“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1~2)
保罗看信徒是向罪死和向神活着。在他看来,基督徒降服于罪的辖制是完全矛盾的:“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于成义”。他看所有的信徒本质上都是顺服的——不是免于罪或无罪,而是免于罪的暴虐而作义的奴仆。他写道:“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保罗自己一生中也在罪里剧烈地挣扎。罗马书七章7~25节列述他不断地和罪的争战。然而,在这挣扎中,他重复地断言他渴望去顺服。
保罗并不将神的恩典看为是呆滞的属性,只是被动地接受罪人。相反地,他将之形容为改变思想和行为的活泼动力:“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二11~12)。
如果你认为保罗因信称义的教义使得人可以一面抓住基督而另一面却不离开罪,不妨看看这些经文:“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
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腓三17~19)。
(选自作者《耶稣所传的福音》,略有删减,标题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