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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责任(维麦克)

[日期: 6/24/2014 9:15:45 A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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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责任(维麦克)

妻子的责任

 

维麦克

 

一、大多数夫妇结婚时都对婚姻抱有很高的期望。

 

1、他们知道有许多婚姻都已触礁,也有许多虽未触礁,却已无幸福可言。然而,他们认为,他们的婚姻会与众不同,因为他们是真正地彼此相爱。

 

2、因此,他们抱着极大的期望开始了他们的婚姻之旅。但经常发生的情况却是,过不了多久,这种期望就变成了失望。他们曾一度确信的天仙配化为泡影,从前眼中闪烁的星星,如今变成了沙粒,原来的欣喜也被幻灭感所取代。

 

二、究竟发生了什么?  

  

1、他们夫妇二人并没有照着上帝的圣言来调整他们的个人生活和婚姻。

 

2、当上帝创造男女并设立婚姻关系后,祂并没有像发明家一样,发明了机器之后,就让买主学习怎样使用这机器,如何进行操作,并且各种各样的部件是怎样协调运作的。

 

3、是的,上帝对结婚的目的、以及夫妻二人在婚姻中相异却又互补的关系,已经在圣经中给我们提供详尽的指导。上帝把一些特定的责任赐给妻子,同时也把另一些特定责任赐给丈夫。如果夫妻二人明白并接受自己的责任,各尽其职,互相补充,就能增进婚姻的合一。相反,如果夫妻中有一个不明白或不愿意担负起上帝所赐给的责任,就会产生严重的混乱和沮丧。

 

三、因此,我们接下来学习上帝的圣言为妻子所规定的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

 

第一,在新约圣经中你会常常读到上帝对妻子的吩咐:妻子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弗5:22—24,33;西3:18;多2:4-5;提前2:9-12;彼前3:1-6)。

 

1、在现今时代,妻子顺服丈夫这一观念并不很受欢迎。有时候,一些人反对是由于人的那种有罪的叛逆之心,故意违背上帝的旨意。但也有时候,是由于妻子误解顺服的含义而导致的。为了纠正这种错误理解,我想首先阐明合乎圣经的顺服不是什么。

 

(1)顺服不单单是一个针对女性的概念,而是针对所有信徒的(参见:弗5:21;腓2:3-4;彼前5:5;罗13:1;来13:17)。

 

(2)顺服不是说妻子要成为丈夫的奴仆。实际上,作妻子的,越是顺服自己的丈夫,就越有自由。因为通过顺服自己的丈夫,她就会成为上帝要她成为的样式(仔细阅读上帝在《箴言》31章10至31节对妻子的描述)。

 

(3)顺服也不是说妻子绝不能张口说话,绝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绝不能提出任何建议(参见:《箴言》31:26;徒18:26;士13:21-23)。

 

(4)顺服也不是要妻子成为家中的装饰品,把自己的才干埋没掉(参见《箴言》31章,看一看上帝怎样使一个贤德的妻子充分发挥她的聪明才干)。

 

(5)顺服也不是说妻子就比丈夫卑贱。耶稣基督并不比马利亚和约瑟卑贱,然而,在耶稣还是孩子的时候,圣经上记载说:“祂顺服他们”(路2:51)。耶稣基督当然也不比天父上帝卑贱。从各种意义上讲,祂也是完完全全的上帝。但圣经上指出,三位一体是有其次序和架构的。耶稣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样听见,就怎样审判……我不求自己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5:30),并且保罗也说:“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林前11:3)。当然,这不是说基督在父上帝之下;而是教导说,三位一体也是有工作和责任分工的。同样,妻子的顺服也不是指妻子比丈夫低一等,而是教导我们在家里也要有次序和架构,有责任分工。《创世记》1章26至27节,2章23节,和《加拉太书》3章28节都清楚地指出,男人和女人在地位和尊严方面都是平等的。

 

2、我们在以上几方面排除了对妻子顺服丈夫这一原则的错误看法,现在我们从正面来阐明顺服到底是什么。

 

(1)圣经上说,妻子有责任甘心乐意地顺服丈夫。但圣经上却没有一处吩咐说,丈夫可以使用武力强迫妻子顺服他。相反,却吩咐妻子自愿顺服自己的丈夫(参见:弗5:22;彼前3:1)。

 

(2)圣经指明妻子的顺服应是持续不断的顺服。在大多数论及顺服的经文中,希腊语“顺服”这个动词所用的都是现在式,表明动作的持续性。顺服应成为妻子的生活方式,是持续不断的(参见:弗5:22;彼前3:1)。

 

(3)妻子的顺服是一种义务,不是可选择的。希腊圣经原文讲顺服时用的是祈使句(参见:弗5:21-22;彼前3:1)。她的顺服不是看丈夫怎样待她而定,也不是以丈夫能力、才干、智慧、文凭或灵命状况为条件(参见:彼前3:1;路2:51)。

 

(4)妻子的顺服是一种属灵之事。妻子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弗5:22)。主吩咐作妻子的要顺服。拒绝顺服自己的丈夫就是违背上帝本身。顺服自己的丈夫是对上帝的爱的试验,也是对丈夫的爱的试验。因此,妻子必须把自己对丈夫的顺服视为顺服基督,而不是单单顺服她的丈夫。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祂给作妻子的一个吩咐是:“……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弗5:22)。再者,妻子的顺服是一种属灵之事,必须倚靠圣灵的大能来完成。根据圣经中有关妻子顺服经文的上下文来推理,只有那些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所洗净,依靠圣灵心里得刚强,并满心仰望上帝的妇女,才会有真正的顺服(参见:弗1:1-5:21;彼前1:1-3:6)。

 

(5)顺服是一个积极的概念,而不是消极的。顺服强调妻子当作什么,而不是不当作什么。我认为彼尔高达德给顺服下的定义最中肯。他指出,顺服是“在上帝指定的权柄之下,自由地发挥自身的创造力。”顺服的意思是,妻子要把自己的一切才干、能力、恩赐、力量,都交付丈夫支配。顺服也是妻子在丈夫的管理之下,付出并使用自己的一切能力,使丈夫和全家都得益处。顺服是妻子看自己是丈夫团队的一部分,而不是与丈夫作对,不去理解他,却试图超越他。她不是一个独自行事的个体,而是丈夫的伙伴,共同为一个目标奋斗。她可以有自己的主意、意见、愿望、要求和看见,并藉着爱把这一切表达出来。但是,她要晓得,在任何一个好的团队中,都需要有人作出最终的计划和决定。她也要知道,团队成员必须支持团队带领人,支持他的计划和决定。否则,非但工作没有进展,混乱和沮丧会接踵而至。

 

(6)妻子的态度和行动一样,是顺服的必要条件。耶稣基督完完全全地顺服天父。祂说:“我的食物,就是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约4:34)。然而,祂又是怎样服事天父的呢?祂是闷闷不乐,心情沉重,以一种受奴役的心态服事的吗?不,祂是高高兴兴地服事祂的父,甘心乐意照父的旨意行(诗40:7-8)。同样地,妻子对丈夫的顺服也当是欢欢喜喜的,不是奴隶式的,也不是勉勉强强的顺服。

 

圣经上说,合乎上帝心意的妻子“甘心用手作工”(箴31:13)。妻子要因自己可以使用上帝所赐给的一切能力,来满足丈夫和家庭的需要为极大的知足。《以弗所书》5章33节在论及妻子应当顺服丈夫的态度时,含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命令。这个命令乃是:“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她顺服丈夫必须用敬重的态度来顺服。英文《新约诠释本》(the Amplified Version of New Testament)对此有比较详尽的阐释,要求妻子要高度关注、尊敬、重视、尊重、称赞和欣赏自己的丈夫。

 

7)妻子的顺服应当是广泛的。妻子顺服自己的丈夫,正如教会顺服基督(弗5:24〉。教会对基督的顺服应是多么广泛呢?是的,这种顺服是完全的、彻底的顺服。基督“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教会说话行事要奉主耶稣的名,惟独依赖祂,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认定祂,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祂而行(西3:17;箴3:5-6;林前10:31)。

 

同样,保罗也说:“妻子要凡事顺服丈夫。”顺服对妻子来说,并不是一件时做时不做的事情,也不是可选择的,碰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就顺服,在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上想不顺服就顺服。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事情上,顺服都当成为妻子的生活方式。

 

当然,这并不是说,就是她丈夫吩咐她作上帝所禁止的事情,或试图阻止她遵行上帝的命令时,她也要顺服。倘若“在主里面是相宜的”(西3:18〉,她就应该顺服自己的丈夫。丈夫的权柄是一种委派或赐与的权柄。他有权柄,是因为他在上帝的权柄之下。只要他不要求妻子作上帝禁止的事情,或阻止妻子作上帝吩咐的事情,她就应当顺从。若不顺从,就是违背上帝,也违背了自己的丈夫。但是,因为丈夫的权柄是上帝委派的,无论何时何地,他的指示若明显违背上帝在圣经中显明的旨意时,他就会失去自己的权柄。当丈夫要求妻子作显然对抗上帝圣言的事情时,妻子就应当顺从帝,不顺从人(徒5:28-29)。

 

因此,虽然妻子对丈夫的顺服是广泛性的,但不是一味地、无限量地服从。除了违背上帝圣言的事情之外,她应当凡事顺从丈夫。即使她有不当顺从丈夫的时候,也应该抱着爱心,以顺服的态度,心平气和而又清清楚楚地解释自己不顺从的理由,并让丈夫感受到自己的爱和忠诚不变,并且用各种方式持续不断地表达这种爱和忠诚。她是帮助丈夫的(创2:18)。如果她表现得好争论,又不体贴、不合作,就永远也不会帮助到丈夫。

 

第二,我们若对圣经进行真实的分析,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妻子一生主要的服事对象就是自己的丈夫。

 

上帝为亚当造了夏娃之后,祂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创2:18-22)。

 

1、从以上这段经文我们看出,妻子与丈夫的关系包含以下几个重要事实。

 

1)上帝创造女人,成为男人的助手。没有女人,就是男人的条件状况再好,也是不完全的。

 

2)上帝创造女人,成为男人的配偶。没有一个动物能够给男人提供他所需要的这种帮助,只有女人可以做到。“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18:22)。“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箴31:10-11)。

 

3)上帝创造女人,与男人配合。女人与男人很相像,但又有些不同。她是补足男人的,但不是男人的复制品。她对男人来说,就像钥匙对锁、秤砣对秤杆一样(林前11:11)。

 

2、按照圣经,上帝创造妻子是为了满足丈夫的需要、缺乏和不足。上帝造她,使她成为丈夫的特殊助手。她要“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箴31:12)。她在丈夫家里要成为“多结果子的葡萄树”(诗128:3)。她要与丈夫“成为一体”。要做到这些,首先她必须接受并行出上帝在婚姻中为她所命定的角色。

 

1)这并不是说,她所作的任何事情都要与丈夫有直接关系。也不是说,她绝不可以作对自己或其他人有益处的事,绝对不能涉足家庭之外的一切活动或服事(箴31:10-31)。

 

2)其真正的意思乃是,她绝对不应该作任何有损或伤害丈夫的事情,也不应该做使她疏忽自己作丈夫助手这一主要责任的事情(箴31:10-31)。

 

3、现在,我要说的就更加具体,我想给作妻子的提几点可以帮助丈夫的建议。你可以这样帮助丈夫:

 

1)使你的家成为一个安舒的地方,就是一个有鼓励、有安慰、有理解、有倚靠的地方。(箴31:11,20)不要戏弄丈夫,也不要对他说话尖刻。不要经常不断地提醒他的毛病、过错和失败。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纠正他。一定要避免使你的家里成为一个无次序、乱七八糟的地方,这是十分危险的。但是,同样也不使家庭成为一个供人参观的地方,每样东西都一尘不染,井井有条。丈夫想要住的是一个家,不是旅游圣地。

 

2)要忠诚可靠(箴31:11-12)。

 

3)保持好的态度(箴31:26,28,29;雅3:13-18;腓4: 4)。

 

4)要本着爱心,坦诚与丈夫讨论事情(弗4:25)。

 

5)要对自己的地位、拥有和担负的家务满足(腓4:6-13;来13: 5,16)。

 

6)要长久忍耐,肯饶恕人,任劳任怨(弗4:2;31-32;西3:12-14)。

 

7)要对丈夫所遇到的问题和所关心的事情表示关注(腓2:3-4)。

 

8)要成为丈夫团队中的一个热爱劳动、勤奋节俭、有理想和创造力的成员(诗 128:3;箴31:10-31)。

 

9)有必要时,以爱的方式,给丈夫提供某些建议、意见和改正方法 (箴 31:26)。

 

10)保持自己的魅力,特别是内在美(彼前3:3-5)。

 

11)要保持好的灵修生活(彼前3:1—2,7)。

 

12)在养育孩子方面,要与丈夫合作(弗6:20;箴31:26 -28;提前5:13-14)。

 

13)帮助孩子建立对丈夫的忠诚。妻子对丈夫的态度很快就会被孩子捕捉到。对丈夫的领导角色不够尊重,信心不足,抱怨他的所作所为,都会直接影响到孩子。一定不要站在孩子或其他人一边,一起对抗自己的丈夫。在管教孩子方面,必须支持丈夫,并与丈夫合作。所有你们在管教方面的不同意见,都应该在孩子不在场的时候交流解决。

 

14)对丈夫要存感谢的心。要随时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对丈夫的感激之情(罗13:7)。

 

15)要对丈夫作出的决定有信心。对丈夫的决定表示轻视、缺乏信心、焦虑或强烈反对,都会使他变得优柔寡断,裹足不前。如果你对丈夫作出的某些重大决定表示怀疑,应当以不带有任何威胁性的态度问他几个问题,就当作自己有些事情并不知道,并且相信他这样作确实是为了家庭的好处(林前13:4-8)。

 

4、妻子们,上帝呼召你们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并作他们惟一的、合适的助手。

 

1)在这一章中,我们已经大体上知道了妻子顺服丈夫所包含的意思。

 

2)然而,只知道其中的意思并没有多大的价值,你必须把它真正应用到自己的夫妻关系中。只是知道妻子为什么要顺服也不能帮助你在婚姻上达成合一,要身体力行才会有果效。

 

3)作妻子的,我挑战你们,靠着这些真理之光,反省你自己与丈夫的关系。你是否真正顺服自己的丈夫?你是否真的是自己丈夫的助手?我建议你省察自己的失败之处:

 

1)向上帝和你丈夫承认自己的罪;

 

2)求上帝用基督的宝血洗净这罪以及其他所有的罪(弗1:7;约壹1:9〉;

 

3)求圣灵降下大能,使你成为新人(加5:16,22-23);

 

4)转向顺服上帝的话语,作出必要的改变(腓2:12-13;雅1:19-24)。

 

 (选自维麦克《如何坚固你的婚姻》,改革宗经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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